按照《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切实加强互联网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导向管理,严格监管执法,紧紧围绕事关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切实维护我市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健康有序、清朗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
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
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
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
注意了
!!!
![“清网”行动方案出炉,工商将严查互联网违法广告!](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4月1日-10月底
我局将对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
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
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集中整治,严厉查处
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
![“清网”行动方案出炉,工商将严查互联网违法广告!](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不能想怎么发就怎么发
也需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整治重点
1
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
2
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1)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
(2)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及名义做宣传的;
(3)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
(4)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广告的;
(5)非法发布处方药广告的;
(6)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的,或者伪造、假冒他人名义开办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销售假劣药品的;
3
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1)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2)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3)其他领域广告及信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历史回顾
2017年,全市工商系统共监测广告103641条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0起,罚没127.24万元。
如有发现违法广告
请及时联系当地监管部门
良好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
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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