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課堂
"正當防衛"你真的理解通透了?
為什麼會有正當防衛?
誰都知道打人殺人是違法的
但要是在大街上
真遇著有人行兇
或者自己遇險了
為了防止自己“傷害”別人
難道真見死不救?
或者任由別人傷害自己?
“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
正當防衛存在的意義
就是為了要以正義對抗邪惡
以正義行為對抗不法侵害
而不法侵害往往來得很突然
誰都不能保證自己在緊急和混亂當中
對“敵人”實施恰到好處的精準打擊
別人拿著刀想砍我
我反擊的時候還必須精準地控制
“擊打”的力量和部位
精確地避開各大要害部位
還要制止對方再向我行兇?
Excuse me?
你是來搞笑的嗎?!
所以為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誤傷”到犯罪人也是在所難免的
正當防衛就是為了
保護被侵害人合法的自救權利
那我們再來看看
什麼是正當防衛?
刑法第二十條是這麼說的:
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雖然見義勇為、以惡制惡的行為有很多
但如果想成為正當防衛
被法律所認可
就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條件1
正當防衛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如果是隨地亂扔垃圾、隨地大小便、
隨意裸奔這些行為
最多是汙染別人的眼睛
制止這些行為就算不上是正當防衛
條件2
防衛行為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在時間上得具有緊迫性。
比如說——
搶劫的時候倆人正互相拽著包呢
殺人的時候正拿著刀砍呢
放火的時候正劃火柴呢
條件3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就是說,正當防衛最後造成的損害結果不能大於不法侵害人本來可能會造成的損害結果。
舉個例子——
小胖在商場裡偷了一個驢牌真皮手工錢包
你發現之後把他按在地上、綁起來、關進小黑屋
這都是可以的
但如果小胖只是偷了個錢包
你卻把他打死了
這就是超出了必要限度
給大家舉兩個例子就明白了。
假如——
小胖拿了個棒球棍來打老王,
一棍子下去老王胳膊沒斷,棍子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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