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首次同庭 南沙区最大涉黑案宣判

以赌、毒养黑 牵出“保护伞”

南沙区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阮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南沙区法院院长吴翔担任审判长,南沙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剑出庭支持公诉,法院当庭宣判。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了南沙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坚定决心。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许东俊、赵岑、夏江丽

南沙区:

结合经典案例宣讲“扫黑除恶”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刘迪雯)8月初,南沙区扫黑除恶办从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抽调4名粤语流利、熟知相关法律政策的工作人员,以及2名南沙区扫黑除恶办专班成员组成扫黑除恶法律宣讲队伍。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南沙区的实际情况,宣讲团已赴全区镇街、重点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宣讲会15场,宣讲覆盖了全区9个镇(街),镇街的宣讲均面向镇街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社区、职工和村居“三委”干部群众。截至目前,超5000人次参加了扫黑除恶法律宣讲会。

扫黑除恶宣讲围绕扫黑除恶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分析,以“实”的内容、“活”的方式、“鲜”的语言,寓教于乐,引人入胜,听的人记得住、记得牢。为最大限度地扩大宣讲覆盖面和受众,南沙区扫黑除恶办将宣讲视频进行剪辑,在广场、人流密集场所,利用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推动理论宣讲由“一时一地”拓展为“多时多地”,让理论宣讲“唱起来”“跳起来”“活起来”。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开始,被告人阮某某参加以同案人彭某某(已判刑)为组织、领导者,以同案人李某某、樊某某、杨某等人(均已判刑)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间,被告人阮某某实施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据介绍,被告人阮某某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南沙区建区以来发展规模最大、犯罪行为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牟取巨额经济利益,支持组织发展及组织活动;通过实施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周边地下赌场进行非法控制;通过免费提供毒品给组织成员吸食、窝藏涉嫌犯罪的组织成员等方式笼络人心,以加强对组织的控制及管理。

同时,该组织非法配置枪支、刀具等国家管制器械为作案工具,以增强组织的威慑力。其通过“以赌养黑”“以毒养黑”“以恶养黑”违法犯罪活动,竭力维持组织的发展,对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据透露,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还有当地“保护伞”庇护。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期间,该组织人员向南沙某派出所的3名警员共贿送10多万元,以保证其在南沙区内开设的赌场不被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获取巨额利润。目前该3名警员均被判刑,“保护伞”被彻底打掉。

据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阮某某在委托辩护人的见证及帮助下自愿与检察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是南沙区法院首次在涉黑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被告人阮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在法定刑幅度内予以从宽处罚,体现了扫黑除恶斗争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一般参加者,则体现“宽严相济”。切实把握好“严中有宽、宽以济严”,对于有效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具有重大意义。

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阮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被告人阮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南沙区法院: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罪关、量刑关

为确保扫黑除恶斗争效果,南沙区法院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强化“三个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一是坚持高效办案。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抽调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组成专门合议庭,优先安排案件开庭,在查清案件事实、准确定罪量刑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案件审理时间。二是坚持严格司法。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罪关、量刑关,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每个案件的裁判都经得起检验。三是坚持联动合力。畅通与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建立定期或专案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执法、宣传联动,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合力。

南沙区法院院长吴翔表示,南沙区法院将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强的措施,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及其滋生土壤,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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