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交警周未夜查行动再创新佳绩

浑源交警周未夜查行动再创新佳绩

三名酒后驾驶行为人落入法网

为进一步深入路面防控战役,深入推进“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全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922日、24日晚,浑源交管大队按照市交警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集中警力在县城主要道开展了周未夜查统一行动。共检查各类机动车220余辆,查获饮酒驾驶3起,有力地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人,取得了预期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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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晚,岗勤中队在县城天峰北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逐车检查。约2012分,当民警们对一辆车牌号为冀FM98*号海马轿车驾驶人宋某兵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该驾驶人体内酒精浓度为66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该车辆进行暂扣,并将宋某兵带回大队办案中心进行处理。约2020分许,民警们又拦停了一辆车牌号为晋BZP18*号北京牌轿车,在检查其驾驶证及行驶证时发现其说话遮遮掩掩,在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向某村有酒后驾驶嫌疑,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922日晚2213分,下达枝中队民警在浑源示中门前在对晋BNE01*号夏利轿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利有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77毫克/100毫升。据驾驶员自己供述,他中午与晚上在官王铺与朋友聚会时饮了酒,以为这么晚没有交警上路检查,心存侥幸开车回家。

该三名酒后驾驶行为人,均被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分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理。同时,该三人的违法行为将在122交通网(

WWW.122.COM)进行公开公示,并向信用中国网进行推送。据悉:冀FM98*号海马轿车驾驶人宋某兵为B2驾驶证,因其驾驶证被记满12分,被直接降为C1驾驶证。

浑源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驶违法成本大,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抵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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