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魔手伸向消费金融,捷信、佰仟金融、即有分期中招

诈骗魔手伸向消费金融,捷信、佰仟金融、即有分期中招

随着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各类金融机构都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欺诈。对于欺诈的防范是各家公司的当务之急,纵使引入了各类反欺诈服务,欺诈依然时有发生。

日前,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发布刑事判决书,被告人何某某(女)因涉嫌诈骗罪于2017年8月21日被扶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20日经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被扶沟县公安局逮捕。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称,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或以为他人办理信用卡的名义骗取佰仟金融服务公司、捷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马上消费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即有分期等多家手机分期贷款,共计实施作案23起,诈骗金额101024元,案发前已还贷款38471.54元,余款62553.46元未还。

诈骗魔手伸向消费金融

自消费金融兴起,伴随而来的信贷欺诈案件层出不穷。目前国内大数据征信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众多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及工作人员风控意识淡薄,风控机制缺失,消费金融领域欺诈成风,给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统称“贷款机构”)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欺诈频繁发生,成为消费金融行业高不良率、高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实上,消费金融市场存在很多“套现者”,利用消费分期各环节中的漏洞,如贷款机构风控不严,进行诈骗。此案中的何某某就是电信的“套现者”,通过骗取或盗取个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等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与手机销售商签订虚假的手机买卖合同,办理虚假手机分期贷款,骗取贷款机构的贷款,实际上并未出售手机,套现者获取贷款后向手机销售商给予部分报酬。

除此之外,还有典型的“贷款口子”。在骗贷生态圈中贷款口子一般指有“漏洞”的互金平台,漏洞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比如业务员为了业绩,业务员的下线为了返点,会故意放松贷款审核要求,给黑户或者资历较差的申请者放款。他们主观上是为了多挣钱,但在客观上,却把自家平台的一些内情暴露给了助贷群体和骗贷群体,成为了骗贷的目标。

虽然各家机构都用高科技概念宣传自己风控技术先进,但总的来说还是有很多不足。消费金融在中国刚刚起步,针对这些在央行没有征信记录人群的数据尚缺乏,因此很难建立起完善的风控模型。同时,消费金融行业目标客户,很多不在央行的征信覆盖范围之内,这导致消费金融公司在审核时缺少基本的依据,征信体系作为基础设施存在不足。还有各消费金融公司之间信息孤立,消费金融公司自身业务人员还可能出现监守自盗的情况...

消费金融欺诈案件中参与诈骗的主体身份多样,且实践中的欺诈情形较为复杂。贷款机构需在了解该类欺诈案件特点的基础上,做好前期风控审核,预防欺诈风险。从中国市场的现状看,互联网金融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常常忽略了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不得不说,面向个人消费的风控体系搭建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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