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发布2020年2号消费提示:尽量减少出行、消费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2号消费提示|尽量减少出行、消费,凝聚你我力量,积极主动行动起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在2020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当前的严峻形势,向广大市民做出以下消费提示:


1.不外出,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离开咸宁,不外出、不串门、不旅游,不聚餐、不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到人流密集场所、与亲友见面时务必戴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倡导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


2.勤洗手,勤消毒。外出后、吃饭前务必流水洗手不低于20秒钟。常通风、勤清理家庭杂物和生活垃圾不乱堆乱放。讲卫生,不随地吐痰。共同保持社区环境整洁卫生。


3.不信谣,不传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市防控工作正按照统一部署有序展开,有关部门将全面、及时的向社会通报信息,请不要听信未经证实的消息、药方等。


4.强营养,多锻炼。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饮食清淡营养,适度运动锻炼,不断增强身体免疫力。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5.有信心,有担当。凝聚你我力量,严防严控从我做起,也许对你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但这只是暂时的。相信群防群控,众志成城,一定能打赢这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战!


祝愿您及全家春节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鼠年吉祥!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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