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名相陳廷敬爲與愛妾合葬,39歲時立下一份奇怪遺囑

康熙皇帝對陳廷敬評價是八個字:“寬大老成,幾近完人”。這是一個極高的評價,為人臣者,得明君如此器重推崇,可謂登峰造極。做為一個讀書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也算一代楷模。

一代名相陳廷敬為與愛妾合葬,39歲時立下一份奇怪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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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廷敬的公開介紹中說他有一妻一妾,14歲娶正室夫人王氏,也是陽城人,比他小兩歲,生長子陳謙吉。副室李氏,江寧府(南京)人,比他小16歲,生次子陳豫朋和三子陳壯履。

其實,陳廷敬還有一個妾,姓孔,“貧賤相從”,跟了他二十餘年,可惜的是,到了陳廷敬39歲那年,孔氏竟然一病而逝。為此,傷心欲絕的陳廷敬做了一件今天看來是故劍情深、天長地久的真愛之舉,可在當時卻為禮法所難容、甚至是為士大夫們所譏諷的一件事——他要和愛妾孔氏合葬!

一代名相陳廷敬為與愛妾合葬,39歲時立下一份奇怪遺囑

合葬在今天看來也不是個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但在陳廷敬生活的那個時代,妾幾乎就是個生育工具,根本沒有資格和丈夫合葬,連牌位都不能入宗廟,幾乎就是個外人。在明代,即使是生了皇帝、死後被追尊為太后的妃嬪,也只能享受“祭祀別殿”的待遇。而按照滿洲的舊制,妾即使生有子女,亦不得與本夫合葬,“蓋以名分所在不可逾越”。

陳廷敬既然敢於逾越祖制,按道理,他是一家之主,要跟孔氏合葬,應該是他說了算的。但是事情的執行者應該是他的長子,就是王氏所生的謙吉,這可就費心思了。

一代名相陳廷敬為與愛妾合葬,39歲時立下一份奇怪遺囑

因為“嫡子事庶母,即未能盡禮”,在劉聲木所撰的《萇楚齋隨筆續筆》裡就有這樣的質疑,意思說得委婉,其實就是謙吉跟孔氏很不和睦,所以,陳廷敬很擔心自己死後,無兒無女的孔氏“孤魂無依”,思來想去,他提筆寫下了這樣一份措辭相當嚴厲的遺囑:

“大兒謙吉、次兒豫朋,謹聽吾屬:亡妾孔氏,貧賤相從二十餘年,於康熙十五年十月廿五日,病故於京師邸寓,送回原籍安葬。我慟念其無兒無女,孤魂無依。我死後,必葬孔氏於我墓中。如不遵我遺命,是悖逆不孝,我靈必殛之,以大不孝論罪。我死後,有敢藏匿此遺囑者,亦以大不孝論罪。”

一代名相陳廷敬為與愛妾合葬,39歲時立下一份奇怪遺囑

為了落實遺願,陳廷敬將遺囑書寫三份,一份給長子陳謙吉,一份給次子陳豫朋,一份交予弟弟陳廷統。落款是經筵講官、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澤州陳廷敬自書遺屬,時年三十九歲。下有花押一,曰“敬”。又有小字二行:“同僕人楊進、王鎮暢、錫珍付執。”

說這份遺囑怪,一是怪在他要與愛妾合葬,二是怪在防備如此周密,惟恐其子謙吉之不遵,他以一個文淵閣大學士的縝密思維想到了各種監督長子執行自己這份遺囑的方法。

一代名相陳廷敬為與愛妾合葬,39歲時立下一份奇怪遺囑

陳廷敬活了75歲,死時備極哀榮,康熙親作輓詩悼之,諡文貞。那他的這份遺囑到底執行了嗎?個人推斷,他多慮了,與孔氏合葬的心願應該是完成了。當時他的另外兩個兒子陳豫朋和陳壯履先後都入了翰林院,事情也不是長子能一人說了算,何況長子陳謙吉也並非梟獍之屬,他也當過河務同知之類的官,雖然沒有太高功名,卻為老百姓解除水患,辦了不少實事,頗受百姓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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