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雪峯受開除黨籍、撤職處分

山西晚報訊(記者 李飛飛)9月13日,山西省紀委監委通報:隰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雪峰受到開除黨籍、撤職處分。

日前,經批准,臨汾市紀委監委對隰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雪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雪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收受他人財物,違規為服刑人員減刑,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王雪峰開除黨籍、撤職處分,降為科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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