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監護義務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監護權的內容有包括什麼?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是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實施管理和保護的法律資格。那麼,不履行監護義務要承擔哪些責任?監護權的內容有哪些?

網友諮詢:

孩子已經有十多歲了,我現在離婚的話,應該怎麼爭取撫養權呢

江蘇蘅遠律師事務所談寅卿律師解答:

子女年滿十週歲的,應當徵詢子女自己的意願。 對子女撫養權問題,原則上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而定。一般而言: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2.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3.兩週歲以上,優先考慮:①已絕育或喪失生育能力一方;②隨其生活時間較長的一方,且改變環境對子女成長明顯不利的,③無其他子女的一方,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隨一方生活有利,且另一方患有嚴重疾病或不利於成長的。 因此,如果你想要爭取撫養權,那你就要舉證孩子跟著你生活比跟著對方生活更有利。

不履行監護義務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監護權的內容有包括什麼?

談寅卿律師解析:

一、不履行監護義務要承擔哪些責任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了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審理;

要求變更監護關係的,按照特別程序審理;

既要求承擔民事責任,又要求變更監護關係的,分別審理。

談寅卿律師補充:

二、監護權的內容

1、人身監護權。

監護權的人身監護權與親權中的身上照護權的內容基本相同,具體包括:

(1)住居所指定權。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權利由監護人行使。對於精神病人,亦同。

(2)交還請求權。當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誘騙、拐賣、隱藏時,監護權享有請求交還被監護人的權利。

(3)被監護人身份行為以及身上事項的同意權。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獨立行使身份行為和獨立決定身上事項,必須經監護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職業的許可,法律行為的補正等,都由監護人為之。

(4)扶養義務。這一義務源於親屬權的義務,監護人應當為被監護人提供扶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但被監護人有財產的除外。對被監護人無法定扶養義務之人,不承擔此項義務。

(5)對被監護人監督、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被監護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監督的權利和義務,與親權的內容相同;被監護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監督的權利義務有特殊的內容,除了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還負有監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如果是單位擔任監護人的,《民法通則》規定不承擔此項賠償義務。

(6)對於精神病人的特定護養、救治義務。應根據具體情況,對被監護人進行醫治,促使其康復。

2、財產監護權。

監護人應全面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其主要內容為:對被監護人財產的管理權。監護人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談寅卿律師執業於江蘇蘅遠律師事務所。擅長處理各類民商事糾紛。執業以來,處理各類訴訟案件500餘起,是無錫地區多家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談律師的執業理念是以法為綱,以理服人,用最小的成本換取您最大的收益。

不履行監護義務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監護權的內容有包括什麼?

談寅卿律師總結:

從文中我們可以瞭解到,對被監護人監督、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被監護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監督的權利和義務,與親權的內容相同;被監護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監督的權利義務有特殊的內容,除了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還負有監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如果是單位擔任監護人的,《民法通則》規定不承擔此項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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