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租房年老「啃」房,以房養老爲何被質疑成大騙局?

原保監會自2014年7月推出為期2年的“以房養老”保險試點,又於2016年7月將試點範圍從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試點期間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

近期有媒體報道,“以房養老”保險推出4年以來,無論從保險公司,還是市場反映都頗為冷淡。

作為最先推出的試點之一的上海,截至今年6月底,有多家保險公司獲得了試點資格,但只有幸福人壽開展了業務,共有98戶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續。可見,試點進展緩慢,市場並不接納該新模式。

年少租房年老“啃”房,以房養老為何被質疑成大騙局?

何謂“以房養老”保險?

“以房養老”的保險,即擁有房產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後,繼續擁有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

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還養老保險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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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推出遇冷,騙局卻層出不窮

自2015年北京開展試點以來,北京已有十多位老人被騙,有些老年人不僅無法得到本金與收益,甚至房子也被強制過戶。而詐騙者將“以房養老”金融產品的概念偷換,以所謂的“理財人”與“高回報”作為誘因,哄騙老年人以其房屋作為抵押進行貸款。面對一些老人對房產抵押的猶豫,更是提出只抵押“三個月”的形式,其實,只要房子一旦抵押出去,就再也收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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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兒防老”與“以房養老”

受傳統“養兒防老”的觀念影響,“以房養老”在中國老人中的認同度不高。

“養兒防老”與“孝”這一傳統美德是一脈相承的,子女應孝順、贍養父母,當然贍養亦是法律所要求的義務。

此外,一般老人過世之後,也會選擇將房產遺留給繼承人,畢竟老人們在心理上也難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輩子掙來的房子未來成為別人的。於中國人而言,房子不僅僅擁有居所的功能,更承載著家業的傳承,其中包含的不只是經濟價值,還蘊含著代際之間親情的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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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房子一份安穩,租不如買?

在一二線城市,購房成本非常高,可能需要傾盡幾代人的積蓄,才能購得一處房產,但是這仍然無法阻擋眾多中國人對於房子的追求。

在他們眼裡,房子是安全感歸屬感的象徵。一朝租房便是在漂泊、不安穩、沒有歸屬感,只有手握房產證的那一刻,他們才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家。因此,即便幾十年的租金低於房價,購置房產需要用十幾年甚至數十年去還房貸,他們仍然選擇購房。

到了老年,辛苦多年才還完的房貸,一朝抵去為養老資本,誰又捨得呢?

年少租房年老“啃”房,以房養老為何被質疑成大騙局?

目前有很多家庭是“421”的結構,中間的兩個人上有老,下有小。老人的贍養、子女的教育、日常開銷再加上房貸等支出,讓年輕人倍感壓力。

隨著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以及社會保障式的養老方式很難滿足日益增長的養老需求。

“以房養老”保險作為滿足養老需求的一項補充方式,推出4年後遇冷其實是人們傳統養老觀念以及對於房子追求價值觀的折射結果。然而,我們生活的時代瞬息萬變,國家也在推進完善房屋租賃市場,租房也將成為更多年輕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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