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遛狗不栓繩,毆打孕婦致先兆早產,需要承擔什麼責任?賠償什麼損失?

我叫凌凌麥


既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又要承擔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主要是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十章飼養動物損害責任中有相當具體的規定,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也就是說,除非能證明楊某夫婦或者第三人故意挑逗寵物狗致使狗被激怒傷人,否則狗的主人,也就是本案中的陳某和施某要對其寵物的傷害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數額要根據受害者的受傷害程度和受害者的賠償請求決定。

刑事責任方面,陳某和施某在其寵物傷人後仍不知悔改,反而與楊某夫婦爭吵併發生肢體衝突,進而造成楊某的流產,此種行為已經構成《刑法》中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陳某母女明知道楊某是孕婦,還與其發生爭執和肢體衝突,並且造成了比較嚴重的後果,可以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在我國,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為此案涉及到傷害孕婦,致使孕婦流產,並且陳某和施某母女倆態度極其蠻橫,社會影響極差,此案件可能會從重處罰。


美然法學小達人


微博網紅Saya母女毆打孕婦事件被曝光後遭到了公眾的一致聲討,人們紛紛譴責這對母女的霸道蠻橫與目無王法。

就在今天凌晨,杭州警方公佈了對於該事件的最近調查結果。Saya的母親施某華因為之前民警在對Saya傳喚的過程中予以阻撓,其行為已經構成了阻礙執行職務,警方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從這份調查結果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發現施某華似乎並未被認定對當事孕婦實施了毆打、傷害的行為,真正對孕婦實施故意傷害的只有Saya(陳某伊)本人,這一點與孕婦之前的說法存在差異。

由於目前受傷的孕婦還在住院治療,警方需要安排法醫對其人體損傷程度進行鑑定後才能進行相應的處理。通常情況下,治安案件的辦理期限為30日,如果案情複雜的可以延長30日,也就是60日內必須結案,但是期間的鑑定工作是不計入辦案期限的。

如果經鑑定孕婦的傷勢只構成輕微傷,那麼本案的性質屬於治安案件,Saya最終估計會與其母一樣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如果孕婦發生了先兆早產或者死胎的結果,那麼對照《人體損失程度鑑定標準》有很大概率會構成重傷二級。在這種情況下,本案中Saya的行為將上升到刑事範疇的故意傷害罪。需要注意的是,這裡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孕婦的先兆早產或者死胎是由於外傷直接造成的,如果是由於情緒激動等原因引起的恐怕較難認定。

不管怎樣孕婦受到網紅母女的傷害是客觀實施,身體出現先兆早產的症狀也與對方發生衝突有關,即便Saya可以逃過刑事追責,但其民事賠償義務依然難逃!需要承擔孕婦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相關損失。



通城丹妹


一則網紅毆打孕婦的新聞瞬間刷爆了新浪熱搜,受害者楊女士懷孕32周被網紅陳某伊打罵至先兆早產,可笑的是,該網紅在微博上擁有300多萬粉絲。這位網紅,你咋不上天?

王思聰更是發微博怒懟了她,稱美麗的皮囊碰到醜陋的心靈會變得一文不值,有其母必有其女,可想而知家庭教育對孩子的成長是多麼重要!

今日(11日)杭州市公安局通報,陳某伊待孕婦傷情鑑定後依法處理,其母因阻礙執法已被行拘。

目擊者稱,涉事犬隻並未牽繩,從車上躥下來後撲向孕婦,孕婦丈夫下意識踹了一腳,此後雙方發生衝突。事發後該網紅遭到人肉及網友譴責,孕婦的丈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希望走正常的司法程序,不希望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

遛狗引發爭吵併發生肢體衝突

9日下午,微博名為@刺Ytt 的楊女士稱,自己懷孕八個多月,7日晚在杭州君尚金座樓下大廳被毆打。據其描述,自己和丈夫帶著狗散步回來時,一隻沒牽繩的純黑色法鬥犬飛撲過來,丈夫就用腳把狗推了一下,狗的主人“網紅”陳某伊便與自己和老公發生爭執。

目擊者陳先生稱,當時陳某伊沒有地下車位,保安指揮其停靠,“陳某伊的母親也在車上,狗從車上躥下來就往君尚金座的大堂跑,看著挺胖的,然後聽到孕婦在叫,她丈夫怕狗沒輕重下意識地踹了一腳,陳某伊就火兒了”。

根據杭州警方通報,陳某伊母女與孕婦夫婦因遛狗引發爭吵,繼而發生肢體衝突。“陳某伊說‘你憑什麼踢我的狗’,孕婦說‘狗撲過來我老公才踢的’,這時陳某伊母親才拿繩把狗拴起來。”目擊者說,陳某伊先跟孕婦丈夫動手,此後跟孕婦吵架,孕婦推了她一下,陳某伊就抓了孕婦的臉。

楊女士稱,陳某伊撕扯自己的頭髮、推肚子、踢大腿,其母親不僅不阻攔還全程打罵。自己呼吸急促,肚子發緊,全身無力且發麻,就立即讓丈夫開車送去醫院,對方見狀又用言語刺激,侮辱和詛咒腹中胎兒,並繼續打自己。

“幾個保安看情況不對把人拉開,孕婦癱倒在地上,這時陳某伊還不依不饒在那邊罵。”目擊者稱,孕婦上了救護車後陳某伊仍在咒罵胎兒。此後陳某伊想往樓上跑,但被樓下住戶拉著,說這事得等警察來了(處理)才行。

涉事網紅多個店鋪均顯示下架

民警迅速出警趕至現場,視頻顯示,兩名女性與警方發生衝突。目擊者稱,因為狗沒有辦證,警察要先扣回去,陳某伊和母親不肯,在交涉過程中發生言語衝突。警方希望二人配合調查但遭到拒絕,在多次警告無效的情況下強制傳喚,陳某伊母親還暴力抗法跟警察扭打起來。

警方通報稱,陳某伊母親因涉嫌阻礙執法已被行政拘留,陳某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已基本查清,公安機關將對孕婦傷情進行鑑定後依法對案件作出處理。

楊女士說,自己先是被送往浙二急診,因條件技術有限情況又很危急,直接轉到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因不足月生產,胎兒肺泡各個器官都還沒發育好,簽了多張病危通知書。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顯示,懷孕32+周,臨床診斷為先兆早產。

“網紅毆打孕婦”事件引發關注。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涉事網紅微博名“Saya一”,認證為時尚紅人、微博簽約自媒體,擁有332萬粉絲。且在事發後,多次發佈上新的衣物,並配有圖片。目前,其微博已設置無法評論。

事發後,多名網友對陳某伊進行人肉搜索,並在其經營的淘寶店給出差評。今日新京報記者搜索其店鋪,顯示“該店鋪沒有任何寶貝,可能全都下架了”。進入店鋪後,顯示其主營為服飾鞋包,點擊多個衣物均顯示已下架,多名消費者追加評論,對其毆打孕婦的行為進行譴責,且有一些辱罵性言論。

楊女士的丈夫稱,住院的妻子情緒很不穩定,“我們只是希望走正常的司法程序,不希望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

(網紅的世界真的複雜,紅了有錢了,果然就有底氣了,但卻失去道德底線了)


大嘴物語


最近網紅與打孕婦事件我站出來說幾句公道話,媒體是一邊倒的報道,狗撲狗硬生生報道成狗撲人,踢狗打狗硬生生報道成下意識的把狗推一下(請問人是爬在地方推的嗎?),網紅與孕婦互推報道成孕婦肚子都打硬了(請問懷的是鐵托嗎?),38周懷孕入院硬生生報道成先兆流產(先兆流產指妊娠28周前可能出現流產),很顯然,這些不實報道都經不過推敲,媒體一邊倒的用孕婦進行道德綁架,完全不負責任的表現,事情的經過是孕婦和他丈夫遛狗,網紅的法鬥去撲孕婦家的狗,孕婦丈夫見狀踢打網紅的狗,網紅與孕婦吵架,孕婦老公上前打網紅(媒體描述為“老公見狀上前阻止,saya動粗.”),孕婦夫妻一起打網紅 ,孕婦動了胎氣,報警進醫院.媒體一味的報道狗、網紅、孕婦、罵人.吃瓜群眾一味的罵狗、罵網紅!我想說一句,這壓根就不是網紅,狗、孕婦的事好不好!而合法能不能侵害非法的問題,你的狗牽了,別家的狗沒牽,就可以合法的踢人家的狗?另外一個問題是孕婦打人,是不是自已得忍著不還手的社會道德問題!整件事件中,先動手的負主要的責任,所以主要責任還是在孕婦及家屬方,本事件中這狗跟孕婦家的狗玩了N次了,不存在傷害孕婦的緊迫性,孕婦老公也沒有打狗的必要性,已所不欲勿施於人.作為媒體不要把孕婦、受害者跟道德綁架在一起,都是成年人自已犯的錯,自已要承擔.媒體和執法機關,也不能一味的把責任推到一個網紅身上,網紅的責任遠遠小於孕婦及家屬的責任,建議全拘留半個月,讓他們都收斂些!


志強554554455128


遛狗不栓繩這種行為很常見,晚上出門嫌麻煩就直接出去遛狗,很方便,但這是一個很不負責的表現,對狗狗,路人,甚至對自己都是有威脅的。這個坐擁幾百萬粉絲的網紅,在做出這種行為後,狗狗衝向孕婦,孕婦丈夫踢開狗狗,該網紅隨後不停辱罵和詛咒肚子裡的孩子,之後還和女兒兩人一起撕扯孕婦的頭髮,狠推她的肚子。孕婦在爭吵中當場呼吸急促倒地,被緊急送醫。醫生判斷,由於可能引發早產,她被送到省婦保產房待產,期間被院方警告有高風險流產徵兆,丈夫簽下了多張病危通知書。這樣的人卻僅僅在關押一天後就被放出,在微博上表現得一副乖乖女的樣子,現實卻是一個潑皮無奈。





最美麗的風景就是1234


需要承擔什麼責任我不清楚,但這樣的人都能成為網紅,可見網紅這個詞,已經趨近於貶義話了,小貓小狗都能當了,真的是,讓人極其氣憤啊。

首先,對於遛狗不栓繩,這本身就是一種低素質的表現,就是一種道德素養不高的行為,一點也不為別人考慮。我不是討厭養狗,但我就是討厭那種不文明養狗的人,尤其是在小區裡的這種。

除了遛狗不栓繩,還對孕婦,辱罵,踢打,這種人還有人性嗎?狗再重要,再珍貴,能有人的生命重要嗎?我實在想不通,這個網紅為什麼像發了狗瘋一樣,亂罵亂咬,真的是毫無素質,希望能夠被判。。。刑。

還有就是,我說一個我們那裡,農村養狗的事情吧,村民的狗咬到或者嚇到別人了,養狗的主人首先做的就是拿棍子打狗,然後給人家道歉什麼的,而不是說跟被嚇到的人理論或者爭吵,從來都是先抄起棍子或者鐵鍬把狗給打一頓,這個網紅倒好,護狗像護自己的家人一樣,我真的是想不通啊。

最後,希望這個網紅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三百多萬粉絲,哈哈,我笑了


小幸福的萌萌雷


既要民事賠償,又要付刑事責任。賠償20萬,坐牢5年牢!這樣的人太囂張跋扈了,🐶沒有錯,關鍵是人的問題!毆打孕婦,人品極差,應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春江花月夜145888133


請問你是孕婦傢什麼人?請問打人所在地有公檢法機構嗎?如有直接去諮詢。雖然有相關規定,更有案例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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