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计生奖励政策解读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2018年计生奖励政策,你了解多少?你知道什么是“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吗?......莫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内容,快来看看吧!

计生奖励政策解读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1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依据《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管理规范》,针对农村生育一个子女或二个女孩家庭的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依据《安徽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信息管理规范》,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每年发放特别扶助资金。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Q1:怎样申请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

本人申报,经村(居)民委员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级人口计生委复审确认。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扶助范围。

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长效节育奖励制度

依据合人口委【2010】24号《关于印发合肥市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自2010年起,对农村地区依法生育的两个子女在规定时间内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发放一次性节育奖励金。

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2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依据合政【2017】11号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规定的通知》,子女满16周岁之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享受3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或城市无单位居民,在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给予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2011年3月15日前退休的每人一次性2000元补助;2011年3月15日之后退休,每人一次性3000元补助)。2016年1月1号以后出生子女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补贴

对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和双女绝育户,以及60周岁以下特扶对象,在参加并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在原有享受参保补贴基础上,区财政给予计生家庭当年额外的政策补贴。

计生奖励政策解读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我们哦

您看此文用计生奖励政策解读·计生奖励政策解读

计生奖励政策解读秒,转发只需1秒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