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環保廳印發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管理「十不准」

山西省臨汾市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造假案震驚全國。為了嚴格自動監測監控站點管理,防止數據遭受人為干擾,日前,省環保廳印發了《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水質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以下簡稱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

《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包括:不準無關人員擅自進入環境空氣自動監測點位採樣區周邊20米範圍內,如因特殊原因確需進入的,要按規定審核;不準在站點周邊高空噴淋灑水,站房所在樓頂不準養花種草,站房置於地面的,其周邊25米範圍內不準養花種草;不準人為強制斷電、斷網;不準對站點採樣頭進行堵塞、圍擋;以及不準擅自更換監測點位置,不準擅自更換採樣切割頭、採樣管等硬件設施和監測儀器耗材等。

《水質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包括:不準人為改變河流現狀,如非正常截留河流流水、改變河流流向和路徑;不準人為改變斷面水體環境,如短時間或定期在上游向水體傾倒化學品,強行改變水體理化性質;不準擅自改動監測數據,或採用計算機技術等往數據存儲元件添加數據;以及不準人為轉動採樣區域和站房內的視頻監控攝像頭的朝向等。

省環保廳要求,各地要將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工作作為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防範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一要強化宣傳教育。把嚴防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和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宣傳到轄區內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個人,在每個站點的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海報,杜絕任何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或疑似造假行為發生。二要加強站點管理。進一步加強站點管理,有條件的站點要在3至5米範圍內設置柵欄,柵欄高度在1.8米以上,不足1.8米的採取加高措施;無條件設置柵欄的站點要製作帶有“站房重地閒人免進”字樣的警示牌,置於站房3至5米範圍內的醒目位置,並於9月15日前完成。三要加強監督檢查。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對站點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保障站點監測數據不受干擾。對違反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啟動通報、約談和問責機制,嚴肅追責。(大河網 王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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