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清算農村集體資產,農民當股東,人均分紅10000以上

國家清算農村集體資產是從2017年開始,計劃在2019年底完成。國家對這一項工作相當看重,去年農業部聯合多部門下發《關於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核資工作的通知》,今年1號文件作出進一步的部署,3月,正式召開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算工作推進會。

國家為何這麼重視這一項工作?資產清算對農民有什麼好處?

1、保護農村財產權益。

集體資產包括沒有承包到戶的地,不少的農民認為自己的權益就是自己承包的地,但是其他沒有承包到戶的地,農民也是能夠享受其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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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村集體有多少資產,能真正的折股量化,確權到戶,農民自己做股東,有利於增加農民財產收入,維護農民財產權益,讓農民也能分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有些縣市級的農民每年收入人均分紅能達到上萬元。

2、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

不少農民反映分紅沒有見到過,對於集體資產更表示不清楚。這是當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農村集體產權虛置、賬目不清、分配不公開、管理不透明,導致集體資產被挪用、侵吞、貪佔的現象所導致,這迫切需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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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開展清產核資,查實集體資產的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的登記、保管、使用和處置各項制度,有利於讓農村的集體資產真正在陽光下運行,杜絕腐敗,小官鉅貪的現象發生,維護農村集體資產,保障農民的資產收益。

3、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搞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首先要搞清楚集體家底有多少資產,這些資產歸誰,這個問題不清楚,改革就很無法向前推進,也會引發很多矛盾。因為農村各地資產都不一樣,只有做到了資產心中有數,改革才能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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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資產主要是清算什麼資產呢?

1、 資源型資產:包括土地資源資產、農田水利資源資產、其他農業資源資產等。

2、 非經營性的資產:比如學校、醫院。

3、 經營性的資產:就是村集體通過生產經營帶來的資產。

清算資產是為了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進改革是為了農村發展,農民收入增加。而在目前,我國已有超過13萬個村組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將農村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建立了股份經濟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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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具體要怎麼做才能壯大集體經濟,讓農民收入增加呢?

發展經濟需因地制宜,大致分為以下四種方式:

1、 利用集體"四荒"地、果園、水等資源,發展現代農業項目。

2、 利用人文的、歷史的良好生態資源優勢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

3、 利用閒置的各類房產設施、集體建設用地等,以自主開發、合資合作等方式來發展租賃物業。但這有個前提:符合當地的規劃。

4、整合利用集體積累的資金,政府幫扶資金等,通過入股或者參股一些企業,村與村的合作、村企聯建等多種形式來增加集體經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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