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不給學校和教師一定的教育懲戒權?

虎子看教育


不知不覺,帶了七屆學生,連續當18年班主任,回望過去,猛然發現自己很“幸運”,18年來,曾經嚴厲批評懲罰過不少學生,竟然還沒有被學生打學生罵,還平安無事。

這不是一句玩笑話。其實早有老師善意提醒我,當班主任不要太認真,有些事情睜隻眼閉隻眼,不要因為批評懲罰學生把自己給搭進去了。同事的提醒不無道理,其實不僅同事提醒,遠在千里之外的父親也為我擔心,前不久父親看到某縣高三老師被家長帶來的人圍毆的新聞後,打電話對我說,教書一定要注意安全,那些惹不起的學生不要惹,惹不起的家長不要惹。想想心裡就感到悲涼,從來教書育人這個職業都是最平靜的,雖然清貧,但平平安安,但現在,遠在千里之外的父親竟然擔心我的安危,真的讓人慨嘆。
坦誠地說,我現在已經沒有以前那麼嚴厲了,以前我眼裡容不得沙子,對學生有錯必糾,有錯必罰。前些年,我曾經在課堂上把學生的手機扔到垃圾桶裡,如果現在,肯定有"專業人士"說我侵犯學生的財產權了,或許有家長會對我很不滿意了,但那時,家長都是絕對支持的。當我們在這裡討論“該不該給學校和教師一定的教育懲罰權”的時候,其實這已經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了。班主任(老師)究竟是在什麼時候失去了教育權和懲戒權?是誰剝奪了老師的教育懲戒權?

現在的確存在這樣的現象,越嚴厲的老師,存在越大的風險。但我們其實都明白,越嚴厲的老師,其實是對學生一生負責的老師。但現在很多老師尤其是班主任老師感到手無寸鐵,感到學生越來越難管自己也沒有什麼辦法,心有餘而力不足,是很多老師面臨的共同困境。當師生衝突發生後,只有極少的學校能站在老師這一邊,絕大部分學校和主管部門都是以懲罰老師來息事寧人,來讓家長滿意。這讓老師們更加不敢管學生,也不想管學生,如此下去,真的令人堪憂。該不該給老師尤其是班主任教育懲罰權,我只能說,你們看著辦吧,現在恐怕給了老師教育懲戒權,也未必敢用。

對此,我有深深的擔憂。我覺得以前受過我嚴厲批評懲罰的學生是幸運的,所有受過老師嚴厲批評懲罰的所有學生都是幸運的。


途蟲的百味人生


按目前的狀況,給了學校和教師懲戒權也沒有用了,比較理性的教師都怕了,怕被鬧,怕被處分,怕被媒體曝光……所以,教育部應明文規定,取消學校和教師的懲戒權。對違紀學生,直接請到專門機構,進行懲戒或表揚、感化教育。

那麼,專門機構怎麼建呢?

我有方案:

方案一:由公安機關、教育局組成專門部門,專門負責懲戒違紀學生。學校無死角安裝攝像頭,凡有違紀學生送往專門機構時,必須附帶學生違紀錄像。這樣,專門機構裡每天都會“門庭若市”,怎麼辦?不斷擴大、發展,又一個產業誕生了!

方案二:由整天對一線教師指手劃腳,言必稱“鼓勵教育”“表揚”的專家們入駐學校,每個學校一個專家,設立違紀學生以表揚為主旋律的“感化工作室”。學校同樣無死角安裝攝像頭,凡違紀學生請到“感化工作室”的,附帶錄像,由專家進行感化教育。國家必須規定,凡稱教育專家的,必須長駐中小學一線,與一線教師一樣上班,嚴格遵守該校紀律,與一線教師一樣計算課時,完成各類任務——包括非教師本職的工作,並同樣迎接上級各類檢查。“感化工作室”專家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凡有這類行為,一律媒體曝光。

方案三:由學生家長(有過因教師懲戒孩子到學校吵過的家長優先)及喜歡曝光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媒體,組成志願者,成立類似專家“感化工作室”的機構,專門接收違紀學生,進行感化教育。國家財政給予自願者一定的津貼。


飛天之眼


南京郵電大學姚國璋教授曾經說過這麼一句話來描述教師的身份形象,“手握戒尺,心存敬畏;眼中有光,靈魂有愛”。教育懲戒權不等於教師體罰,只是希望學生真心悔過,不要執迷不改,釀成大禍,教師懲戒學生,不代表教師沒有師德和愛,只是嚴厲與關愛相輔相成。


禁止學校和教師行使合理的教育懲戒權,最終的結果是害了孩子。沒有教育懲戒權的教育,算不上完整的教育,教育懲戒權並非只是教師的權利,更是孩子健康茁壯成長的需求。


有人說,樹大自直。即使沒有人扶持,大樹依然可以長的很好,但是事實上,只有極少的大樹可以自己成型,大多數的樹木都會因為外界因素影響,生長成不同的造型,偏離正確軌道。


正如現在家庭多是獨生子女,家長比較寵溺,有很多的孩子在幼年時期,沒有接受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如果在進入學校集體學習時,再沒有被教師教育,長大後很容易走上歧途。正所謂“從小偷針,長大偷金”,小毛病不管理,必然由社會嚴厲管理。孩子的教育過程,不應該只有表揚,缺失懲戒,不給學校和教師一定的教育懲戒權,是不對的。


我們不得不承認,隨著教師教育懲戒權的禁令頒佈,學生對教師的敬畏心也在逐漸降低。單純的說教勸導,對於低幼階段的孩子尚有作用,但是用處也很侷限。唯有適當的懲戒,才可以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在下一次遇到類似情況的,形成敬畏心理。


“玉不琢,不成器”,教育也是如此。學生在學校的學習,不僅僅是知識的學習,更多的做人的學習,養成好的品質和習慣。教育懲戒權的剝奪,嚴重弱化了教師教書育人的功能。


所以,教育懲戒權就像是一個警戒線,時刻提示學生,什麼事情可為,什麼事情不可以觸碰。希望所有的學校和教師,不會因為個別教師的體罰行為因噎廢食,建立一套合理、科學的懲戒體系,約束學生的不合理行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決勝網


個人以為可以給,沒有懲戒的教育不可能成功。

但作為老師,懲戒時一定要把握好“度”,以教育為主,只要公平公正、合理合情,就可以放手大膽,適當懲戒一下那些“熊學生”,特別是那些擾亂課堂秩序、嚴重破壞公物、屢次欺凌弱生、聚眾鬥毆的學生,以防微杜漸。

個別情節嚴重者,又屢教不改,可視情節輕重,由學校決定勸退或交公安機關處置。

現在的少數學生讓人感覺越來越難管理:一方面是父母忙於打工掙錢,疏於管理,基本都交由老人帶;甚至簡單給錢、給部手機,就做起了“甩手掌櫃”。

另一方面,由於老師(特別是小學老師)“不敢”懲罰那些犯了錯的學生,某些家長又有意無意助長著“不正”之風。

現在通訊發達,社會誘惑各式各樣,加之少數不良媒體總拿老師說事,學生、家長一不滿意就往上投訴(結果肯定是上級批評老師多),或“問題學生(家長)”公然頂撞老師……如此一來,哪個老師還敢管那些違紀學生。

所幸我所遇見的鄉民一直還較尊師重教,近三十年來我個人幾乎沒遇上蠻不講理的家長。但自從2015年以來,家長找事的多了起來,學生一屆比一屆“壞”,破壞公物、不思進取等現象非常嚴重,而且呈幼齡化趨勢。校風校紀明顯不如從前,而老師們迫於各種壓力,往往不知採取怎樣的應對措施,想管卻不敢管,都在明哲保身


種金易


就目前的一些現象來看,大家認為學校和教師在管理學生時需要懲戒權,那麼就給學校和教師懲戒權,給了之後呢?老師就敢管學生了嗎?未必!



因為教師不敢管學生的主要原因不在於是否有懲戒權,而在於學生、家長、社會是否接受懲戒。因為有教師不能體罰學生的規定存在,家長在教師體罰學生後以此為藉口要挾學校和教師的事屢見不鮮。學校和教師有了懲戒權後就不會這樣了嗎?



所以還在於這個社會和家長不能太過於保護孩子了,孩子的成長,需要挫折,需要歷練,教會孩子要有擔當,明白是非曲直,做錯事自己要承擔後果,而不是讓別人去承擔。一個被所有人呵護著長大,沒經歷過任何風雨的人,怎麼會強大?怎麼會成為父母期望的樣子?不就是一句批評就跳樓,成績不好就自殺的孩子嗎?孩子是願意這樣的嗎?不是,是誰讓他們變得如此脆弱不堪?該深思了。



在學校,在課堂上有不遵守紀律的孩子,有不做作業的孩子,有頂撞老師的孩子,甚至有對老師動手的孩子,有些孩子,適當的懲戒後會改正,可是有些孩子,可能老師也無能為力吧。



所以,給了學校和老師懲戒權後,大家是否應該配合一下,為了孩子,反省自己的教育方式,試著去接受學校和教師懲戒孩子。


豆豆的童言無忌


要不要不給學校和老師有一定的懲戒權?我的回答,四個字,給,沒尺度。這個沒邊的問題,學校和老師無法實施,實際說的就是一句白話,空話,根設說,汲什麼區別,我想說兩句實話,第一,根據目前教育的狀況,修改中小學生守則,訂出具體的適合現在中小學生的,對學生的具體要求,老師根據字生守則,管理學生,看得見摸得著。學生守則中明確規定,學生動手打老師的,學生家長必須親自帶著學生向被打老師道歉,打傷老師的送司法機關處理,或由家長領回家教育,根據具體情況,執行不同方案,這一條學生守則不寫進去,學校可作為制度,由家長討論,報上級批准。第二句話,教師學習教師法,熟悉教師法,學會用教師法保護自已。管好學生,保重好自己。老師們加油。


馬萬富


這不該是一個可以討論的話題,沒有懲戒的教育不是一個完整的教育。

首先,從教育方式而言,懲戒是一種教育方式,與獎勵、說教、表揚也是教育方式一樣,都是構成教育行為的一種方式,本身並無高下之分,只有適合與不適合的區別。

其次,從人的成長的角度而言,懲戒是人必須經歷的教育形式。人生有喜怒哀樂,這才是人生百態,學生接受懲戒,方知有些事不可違,違之必須接受後果,從而形成道德、法律意識,這是常理、常態、常情。

第三,從施教的角度而言,懲戒是維持教學秩序,教育學生本人和他人的一種必要的手段。沒有懲戒權的教師,不是教師而是奴隸。無數校園奇觀,都是教師不敢懲,不願您,不想懲,不善懲的情況下誕生的。這個就不需要舉例子了吧。

結語:當懲戒教育被妖魔化之後,教育就變得畸形,當教師失去懲戒權之後,教師就失去了尊嚴。懲戒有副作用,就如同表揚也有副作用一樣,那是另一個話題了。


林督學的教育觀察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老師教育學生還得教育懲戒權!我只知道過去老師教育學生挺嚴的,不打即罵!家長也沒有一個去學校找老師的麻煩!現在不知道家長都怎麼了?把孩子放在學校去教育,卻不讓老師去懲戒!那你還不如把孩子領回去自己去教育得了!省得淘氣多好!

自古以來,嚴師出高徒!玉不琢不成器!這點道理都不懂?!那你還讓孩子去學校上什麼學?


多情反被絕情誤


這個問題有意思,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當今社會早己人心不古,家庭裡面別說家風了,有許多父母為了生計,在外奔波,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來教育孩子,留守兒童己經成為了一個大的社會問題。

再加上許多家庭把孩子當小祖宗,嬌生慣養,形成了任性,驕橫等性格,實際上很多孩子抗挫折能力很差。在家裡面威風八面,受不了一點委屈,有些孩子心理存在著一些問題。

特別是現在網絡遊戲對孩子的影響極深,很多家長也只是著急而已,一旦有網癮,會帶來許多問題。

許多家長管不了自己的孩子,那在學校情況,也極為嚴重,保護孩子,不讓體罰沒有錯,但是體罰和變相體罰沒有一個確定的標準存在,老師們在自己的飯碗受到危脅的情況下,不敢越雷池半步,孩子肯定有犯錯的時候,一旦犯了錯,老師在說教無效之後,辦法不是太多。造成了不敢管,發展成管不了,因為如果因為懲罰學生出了問題,沒人給老師撐腰。

因此,給學校教師一定的懲戒權是必要的,可以具體化,可操作性強。培養孩子對法律和校規的敬畏之心。

學生如果家庭和學校都教育不了,只有靠社會去教育孩子啦,一個沒有敬畏之心的孩子,未來會怎樣?可想而知!


波羅密2


其實不是教師要懲戒權,而是中國的教育需要懲戒權。作為一名老師,說句實話,我要什麼懲戒權,要來幹什麼?能當飯吃麼?能當換衣穿麼?要清楚,生氣也是傷身的,懲罰也是自己要出力的!


但是看著教室裡,不斷“睡下去”,睡過九年義務教育,就要被送上社會被社會“繼續教育”學生們,作為一個還有責任感的老師,我真的呼籲,應該給老師一點懲戒權。


因為因材施教,有些學生能“賞”,賞過他就有信心了,但有些學生卻也需要“罰”,只有罰過他才能記住。這不是一個敏感的話題,這就是所有一線教師都明白一個現實。

很多學生,可能你作業上“罰”他一下,他就認真學習了;可能你行為習慣上“吼”他一下,他就改正了,因為他知道你“吼”了,是生氣了;可能在他上課睡覺時,你讓他站一下,他就不敢了,因為老師真的好凶!


但現在,這些都成了,體罰、變相體罰和不尊重學生,老師只能眼睜睜看著這些學生“墮落”下去,心裡明白癥結在哪兒,但是不敢逾越“禁令”去管一管!

試問,老師沒有懲戒權,大不了是躲起來,不聞不問,但是對於學生呢?他的一輩子或許就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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