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修改後,10月後收入會怎樣?對你的生活產生了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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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修改後,10月後收入會怎樣?對你的生活產生了什麼影響?

個人所得稅法在第七次大修後,於2019年1月正式實施,且對工資薪資所得從2018年10月1號開始正式調整並起用,起徵點也就是規定中所說的免徵額為每年6萬元(平均每月5000元)。

本次稅法的調整,個稅納稅人由現在的44%降至15%,惠及了中低收入者,除調整了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更重要的是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化調整,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實實在在讓利於民。

至於說影響,對個人來說,尤其是對工作在北上廣深杭等收入較高的勞動者更是好事。

舉個例子說,在發達地區,月入2萬元的絕人口不少(為簡便計算,不考慮社保公積金):

在稅改前,每月納稅(20000-3500)*25%-1005=3120元

在稅改後,每月納稅(20000-5000)*20%-1410=1590元

每月少納稅3120-1590=1530元

收入增加了,腰包又鼓了起來,每月可以多擼兩次串、多喝幾頓扎啤,就是一個美啊!

當然,由於答主是名HR,不僅僅是高興,稅法的調整帶來了工資核算方式的調整,還要花些心思。

同時,由於暫時並未明確綜合扣除費用的標準,子女教育費、老人贍養費等專項扣除如何認定,還有就是以前可用來節稅的年終一次性所得等計發方式是否可用,所以,還會有點小煩惱。當然,這個煩惱很幸福。

好了,不在這吹牛了,老闆喊我加班算工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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