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南雄市人民檢察院成功立案監督一起破壞環境案

零容忍!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成功立案监督一起破坏环境案

近日,南雄市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盧某某涉嫌濫伐林木案中,成功立案監督一起破壞環境資源的盜伐林木案。在這起案件中,該院積極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切實保障了南雄的生態環境安全,守護了南雄的“綠水青山”。

零容忍!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成功立案监督一起破坏环境案

今年6月,南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以犯罪嫌疑人盧某某涉嫌濫伐林木罪向南雄市人民檢察提請批准逮捕。盧某某明知林木採伐許可證允許的採伐方式為生長伐,採伐林木種類為杉樹,採伐強度為22%,在將其承包砍伐的山場轉包給何某某採伐時,告知何某某可以砍伐伐徑在10釐米以上的杉樹和12公分以上的松樹、闊葉樹,造成濫伐林木。經鑑定,採伐林木蓄積量合計423.93立方米。

零容忍!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成功立案监督一起破坏环境案

結合鑑定報告,以及林木採伐許可證、採伐林木告知書、森林採伐區調查設計書等書證審查情況,南雄市人民檢察院調查證實盧某某砍伐的山林林權屬於村集體所有,不在其承包砍伐山林範圍之內。再根據公安機關出具的鑑定地形圖及實地勘察,盧某某修建一條路通往所砍伐的山林,故犯罪嫌疑人盧某某不屬於誤砍,符合盜伐林木的主觀故意。於是,該院果斷向南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告知其涉案情況,與偵查機關就盜伐林木的主觀故意進行多次溝通協商,後南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對該案主動立案偵查。

該院在批准逮捕盧某某涉嫌濫伐林木罪後,引導公安機關圍繞盧某某涉嫌盜伐林木罪犯罪構成進行全面調查取證,及時固定證據,進一步完善證據體系,保障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擴大專項立案監督成效。目前該案已移送審查起訴。

記者/畢式明

見習記者/潘俊宇

通訊員/董子龍 胡飛龍

【作者】 畢式明 潘俊宇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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