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林沛恒立即履行执行令(C级),请看到的群众积极向法院举报他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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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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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林沛恒,男,1977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驿园东路南八巷11号,公民身份号码44068219770724****。

1.立案时间:2018年7月3日

2.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10551号

3.执行依据:(2017)粤0605民初15163号民事判决书

4.案情简介:

2016年2月25日,被告林沛恒(发包方、甲方)与原告关光其(承包方、乙方)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南沙厂房,工程地点位于金沙南沙,承包项目为车间地面金刚砂工程,工程单价为10.5元/平方米,工程总价约50000元(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验收并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原、被告就案涉工程进行结算后,被告林沛恒没有清偿工程欠款。为维护合法权益,致原告于2017年9月28日向本院提起本案诉讼。

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林沛恒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欠款55966元并支付以该款为本金从2017年9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的利息予原告关光其。

7.履行情况:截至本信息在《今日头条》发布之日仍未履行。

8.违法状态披露:按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对涉案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进行披露,经查实确为不主动申报财产、有财产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将采取司法惩戒措施追究法律责任。司法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

9.执行风险警示:南海法院敬告社会各界,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强制执行中,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债务偿还能力。此外,部分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仍然存在执行无果的,属于执行不能,我们呼吁被执行人讲究诚信,积极履行债务,也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理解客观现实。

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757-8185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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