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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好消息!
9月3日,句容市政府印发
《关于调整住房保障有关标准的通知》
新标准再次为中低收入家庭带来福音!
一起来看看~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城区住房保障有关标准调整如下: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保障标准由原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029元(含)以下,调整为2200元(含)以下。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保障标准由原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536元(含)以下,调整为2751元(含)以下。
以上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其他未涉及的住房保障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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