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又反悔 拘你沒商量

6月25日晚9時許,大觀區法院執行幹警前往安慶某KTV,成功將“老賴”餘某拘傳至法院。

2015年,餘某因在簽訂勞務合同後違約,法院判決餘某須支付原告桂某違約金五萬元。判決生效後餘某拒不履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餘某仍然逃避執行。2015年5月4日,執行幹警第一次將餘某拘傳至法院,並下達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拘留決定書,餘某攝於執行威力向桂某支付一萬元,並承諾於6月30日前將餘款結清。誰知到期餘某並未履行承諾,反而故技重施逃避執行,去往外地不知所蹤。

近日,該院得到消息,餘某已返回安慶並在某KTV工作,執行幹警迅速調查確認後,決定第二次拘傳餘某。25日當晚,執行法官要求餘某立即付清餘款,否則將予以司法拘留,其當即服軟,將餘款四萬元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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