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好奇在淘寶上買槍枝,安徽一男子入獄

眾所周知,槍支在中國是管制物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非法制造和儲存槍支屬違法行為。不過,近日卻有一位安徽舒城縣人因好奇心在淘寶上購買並組裝槍支,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6月29日,安徽省舒城縣審理了這起非法持槍案。經審理查明: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期間,被告人束某通過手機“淘寶”軟件,網上購買槍支配件若干,後將購得的配件組裝成槍支三支,並存放於住處。2017年11月7日,舒城縣公安局民警從束某住處依法扣押上述槍支、鋼珠等物品,並將束某傳喚到案。經六安市公安局司法鑑定中心鑑定,上述槍支中,一支為以火藥為動力的非制式槍支、另外兩支均為以氣體為動力發射彈丸的非制式槍支。被告人束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因好奇在淘寶上買槍支,安徽一男子入獄

各類槍支

法院認為,被告人束某非法購買槍支配件,自行組裝槍支,其行為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被告人束某經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當庭自願認罪,其行為構成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辯護人認為構成自首的辯護意見,經查,公安機關已掌握被告人束某的犯罪線索後,傳喚被告人束某到案,而非束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因不具有投案的主動性,不宜認定為自首,認定為坦白更準確。被告人系初犯、偶犯的辯護意見,與查明的事實相符,予以採納。被告人束某犯罪後,認罪悔罪態度誠懇,對其適用緩刑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可以對其適用緩刑。據此,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認罪悔罪態度,依照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束某犯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筆者在此也提醒廣大網民,切忌好奇心作祟而去購買一些非法物品。不要因一念之差觸碰了法律的底線而琅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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