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是「藥」還是「酒」,應該像「吃藥」還是像「喝酒」

就3月6日“鴻茅藥酒”公司狀告律師程遠在微信公眾號發表文章《廣告史劣跡斑斑的鴻茅藥酒獲“CCTV國家品牌計劃”,打了誰的臉?》侵犯名譽權,要求刪帖、道歉並賠償損失1元,6月13日上海市閔行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鴻茅藥酒”的全部訴求,又一次引發網絡關注,對於法院認為的“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更是獲得點贊無數。

鴻茅藥酒是“藥”還是“酒”,應該像“吃藥”還是像“喝酒”

一方面“鴻茅藥酒”是榮譽不斷:2010年經國家商務部批准正式授予“中華老字號”榮譽稱號,2011年榮獲“中國馳名商標”,並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014年“鴻茅藥酒配製技藝”入選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目錄》,2018年“鴻茅藥酒”掌門人鮑洪昇榮獲“2017內蒙古年度十大經濟人物”,等等。

鴻茅藥酒是“藥”還是“酒”,應該像“吃藥”還是像“喝酒”

另一方面也是違法不斷:據人民日報旗下的健康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浙江、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10次。

鴻茅藥酒是“藥”還是“酒”,應該像“吃藥”還是像“喝酒”

在許多熱播的都市生活電視劇當中,也經常出現“鴻茅藥酒”的身影,而且大都出現在聚會的餐桌上面,搞得老百姓直犯迷糊:鴻茅藥酒到底是“藥”還是“酒”?是“藥”那就是“吃藥”,就應該有吃藥的劑量和禁忌,是“酒”那也是“喝酒”,也應該有喝酒的限量,總不能像甜米酒、冰啤酒那樣開懷暢飲吧。

鴻茅藥酒是“藥”還是“酒”,應該像“吃藥”還是像“喝酒”

其實,鴻茅藥酒就是“藥”不是“酒”,更不是保健食品,2003年11月25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公佈第六批非處方藥藥品目錄的通知》,公佈鴻茅藥酒為甲類非處方藥。人民日報評論:“如果通過廣告宣傳不斷弱化藥品屬性,強化保健功能,就會模糊藥品與保健品的邊界,對消費者產生誤導......鴻茅藥酒不是“酒”,而是“藥”的概念必須強化”。

總之,尊重保護老百姓的知情權和健康權,神聖保證老百姓吃的安全和喝的放心,是每個良心企業都應該有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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