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市级“公安局”有权调动市“武警支队”?调动权在他手里!

市公安局没有权力直接调动本级的武警支队,但是,有权利快速申请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的。市级公安局长,通常都兼任该市武警支队的第一政治委员,在武警支队履行正常职责的范围内,随时有权调动的。

解读:市级“公安局”有权调动市“武警支队”?调动权在他手里!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建于1949年8月)。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和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组成。

解读:市级“公安局”有权调动市“武警支队”?调动权在他手里!

武警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设总部(大军区)、指挥部(军)、总队(正军级、副军级)、支队(旅、团)四级领导机关。

各省级(市、区)设武警总队(正军级、副军级),各地级(市、州、盟)设武警支队(旅、团级),各县级(地市辖区、市、县)、镇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

当然,能不能调动看什么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解读:市级“公安局”有权调动市“武警支队”?调动权在他手里!

举例讲,大区司令能调动一个营吗?也要看什么情况,部队的调动很严格。

至于一般情况,只要公安工作需要,县公安局长可以邀请武警支队支援,支队应该边执行变相支队汇报。提醒大家注意一件事,部队的正团职不能等同于地方正处职,从中央部门,比如公安部的情况看正常的对应关系是:军对应厅局,师对应处,团对应科。公安部的消防局、边防局、警卫局都是正军职单位,和其他业务局对应。

解读:市级“公安局”有权调动市“武警支队”?调动权在他手里!

其他业务局的局长可以直接调任以上三个局的局长,职务由地方的正厅变为正军,其他业务局的处长可以调任以上三个局的处长,职级由地方正处变为正师,三个业务局的局级非领导职务是巡视员和副巡视员,就是地方的厅级和副厅级。

过去,基于当时的历史因素,有些文件标明“发至县团级”,是指发至地方的县级和部队的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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