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助力退伍官兵就业创业,江海这家企业一年减税9万元

近日,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成立税法宣传队伍,走进江海区公安消防大队和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广东中特卫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举办“税法宣传进警营”活动,围绕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宣传辅导,为官兵们献上了一份特殊的“送别礼物”。即将退伍的小李听完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讲解后激动地说,“我退伍后打算在家乡开个小超市。有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我创业的信心和底气更足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中特卫是一家集人防、技防、犬防、消防于一体的省级专业性安保企业,其安保组成人员均来自解放军部队优秀兵种、武警退伍转业的官兵。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掌握相关情况后,立即安排专人联系企业,讲解税收优惠政策和优惠备案程序。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说,“想不到我们这个行业也有这么给力的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初步了解到,目前有15名新招聘的退役士兵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预计一年可为公司扣减相关税费约9万元。”

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官兵充分享受到上述政策,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主动联合区相关部门,全面了解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动向,及时联系上门宣讲税收优惠政策。“在宣讲过程中,我们用通俗易通的语言、浅显易懂的事例让官兵了解、读懂政策,为他们今后的创业就业提供有力帮助。”该局有关负责人说。

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1、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的特定类型企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6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3、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其提供的应税服务在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4、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或随军家属就业的新开办企业只要达到一定比例,其提供的应税服务在3年内免征增值税。

【记者】董有逸

【通讯员】黎雅雯 黄薇薇 黄雯珊

【作者】 董有逸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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