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處置、併購重組?浙大管院陳俊談「金融資產管理」那些事兒

近日,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擬將銀監會與保監會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消息,引發了大眾對金融監管的關注。

而說起金融監管,除了曾經的“一行三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也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它如何發揮作用?目前還存在哪些新老問題?未來應該怎麼做?很多人依然疑惑。

去年12月底,浙江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財務與會計學系副主任陳俊就“金融資產管理”相關話題接受了人民日報社主管的國家級刊物《人民週刊》的採訪。在他看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維護金融穩定方面具有無可替代的專門化優勢,不過也存在一些問題。此外,他也從金融資產管理的角度,給普通百姓、投資者以及金融監管機構等提出了建議。

(以下為刊載原文)

金融資產管理服務實體經濟

記者 郭思遠

近日,銀監會發布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旨在加強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監管,彌補制度短板,提升監管效能,引導資產公司進一步聚焦不良資產主業,服務實體經濟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規範多元化經營。

2011年,為適應股改轉型後資產公司的監管,銀監會制定併發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並表監管指引(試行)》,2014年,銀監會聯合財政部、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保監會制定併發布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辦法》,再到此次發佈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從整體上來看,銀監會已基本搭建了對資產公司的資本監管框架,探索形成了適用於資產公司的資本計量和監管規則體系。

支持供給側機構性改革

供給側機構性改革是引領中國經濟適應新常態、尋找新動力、實現新發展的破題之舉,在去產能、去庫存的過程中,處置"殭屍企業"和過剩產能企業,將不可避免地伴隨金融風險的暴露和不良資產的增加。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揮的獨特功能作用,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提供了重大推力。

不良資產處置、併購重組?浙大管院陳俊談“金融資產管理”那些事兒

浙江大學管理學院財務與會計學系副主任陳俊指出"金融資產公司發揮了金融穩定器的功能,具有不良資產處置方面的長期經驗,特別是在不良資產的信用評估、組合出售、打包處置、資產出售、資產置換等領域具備豐富的經驗,在維護金融穩定方面具有無可替代的專門化優勢。"

在他看來,金融資產公司具有併購重組、資源優化方面的綜合能力和全牌照的綜合優勢,可以運用多種金融工具,採取包括債務重組、債轉股、股權調整、資產重組等多種併購重組手段,幫助企業進行產業重組、業務重組和產權重組,在去槓桿,化解債務危機,優化資本結構、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方面發揮巨大作用。

在當前錯綜複雜的經濟形勢下,我國經濟依然面臨下行壓力,經濟運行的新常態特徵更加明顯,當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服務實體經濟和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的獨特作用,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做出應有的貢獻。

陳俊認為,金融資產管理企業一方面可以採取多元化金融服務手段,為企業轉型升級、化解產能過剩、降庫存、降成本提供金融支持,開發多樣化、定製化的金融服務產品;另一方面利用不同金融工具組合,跟蹤企業發展和產業鏈特徵,為企業提供全生命週期、全產業鏈的金融業務產品,從而有效解決實體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不斷促進產業和企業的健康發展。

不良資產處置、併購重組?浙大管院陳俊談“金融資產管理”那些事兒

建立起風險控制機制

在經濟進入新常態下,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風險管理也變得更加複雜化,面臨著集團內經營協同、多元化業務發展、政策變化、信息管理、資產結構優化和不良資產處置等多方面的新老問題。

對此,陳俊認為:其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優化公司治理結構,進行商業化轉型,在這方面,信達和華融公司走在了前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效地緩解所有者缺位所引發的代理問題,以及經營目標多元化、短期化等問題。其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逐步建立全面的集團風險管控架構,積累和利用有關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等方面的基礎數據,採用更為精確的風險計量方法和技術,實施更加精確的全面風險管理。其三,要強化風險問責,強化責任約束,尤其要改變以往只對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和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事件才進行問責的傳統做法。

同時,監管部門在政策上也會給予資產公司支持,比如擴大業務範圍,批准資產公司收購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資產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和開展資產證券化,適當降低部分不良資產業務在資本計提中的風險權重,放寬牌照限制,降低准入門檻等。省級和銀行系金融資管公司的出現,意味著未來將有更多機構參與到不良資產處置市場。

不良資產處置、併購重組?浙大管院陳俊談“金融資產管理”那些事兒

資產管理行業的範圍比較寬泛,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信託、私募等,從資金融通的角度都屬於直接融資,直接融資有助於降低市場的融資成本,提高金融市場效率、實體經濟的融資便利和多層次金融需求。

"在資管行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一方面優化了商業銀行質量,維護了我國主流金融系統的穩定;另一方面,通過積極的處置和盤活不良資產,為經濟發展創造了價值。除此以外,在經濟進入新常態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通過收購不良資產,利用多元化金融工具參與企業併購重組,有助於實現供給側改革目標,盤活存量資產,維護金融穩定。"陳俊說。

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穩定

由於監管的不斷放開,我國資產管理發展迅速,資產管理行業進入進一步的競爭、創新、混業經營的階段。同時,一些非法集資以項目投資、理財產品、高息分紅等名目繁多的外衣設下陷阱(e租寶),對消費者來說,有效的歸避金融風險也加大了難度。

不良資產處置、併購重組?浙大管院陳俊談“金融資產管理”那些事兒

"在這一階段,資產管理行業的一個主要目標就是為居民財富保值增值,這也是資管行業長期健康發展的動力和源泉,對普通民眾來說,明確自己的風險偏好,多瞭解一些金融知識,對資管行業多些認知,特別是對資管產品的結構設計和風險有自己的初步認識和判斷,應當是必要的,也在微觀基礎上有助於維護國家金融穩定。"陳俊說,"投資者應當瞭解自身的風險偏好,也應當對資管產品的設計和風險有一定的瞭解。不應過多關注產品收益的預期高低,也不應過多看重有無擔保、保本承諾等紙面宣傳。從常識上來講,投資者應當對過高的預期收益宣傳保持警惕,在購買資管產品時,應當盡力瞭解產品的設計條款和產品風險,特別是產品所對應的融資項目合理性、真實性。除此以外,投資者還需通過合法正規渠道購買相關的資管產品,對產品發行方和管理人的資質和過往業績有所瞭解。"

隨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積極參與不良資產業務,有助於防止商業信用風險蔓延為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為維護社會穩定和服務實體經濟再立新功,更是金融安全治理的重要環節。

陳俊認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要完善金融監管,特別是需要完善一行三會的監管協調機制,壓縮資管業務的監管套利空間。加強資管行業的金融安全機制建設。特別是資產託管機制建設,保證社會資金的安全性和規範化運作,防範金融風險。最後,他認為,金融應當迴歸本源,重規範、強監管,防止金融空轉,抑制槓桿泡沫,反對規避監管式的金融創新活動,保證實體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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