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公安局長向副廳長送錢送物,被「斷崖」降級至副科

今年以來,常德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違規收送紅包禮金的典型案件。現將其中3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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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周常彩向他人送錢送物等問題。2014年9月至2016年11月,周常彩多次向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周某送錢送物。同時,周常彩還存在違反組織紀律、生活紀律及國家法律法規等問題。2018年7月,周常彩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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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趙志紅違規收受紅包禮金等問題。2016年至2017年,趙志紅在原縣質監局辦公樓維修項目招投標以及項目施工過程中,給鹽井鎮財政所工作人員徐某(另案處理)提供幫助,先後多次違規收受徐某的紅包及禮品合計價值1.75萬元。2018年8月,趙志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物已主動退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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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工作人員但非亞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問題。2016年底,但非亞在石門縣培訓中心負責技能培訓班的申報、銜接、組織協調與租賃場地等工作期間,收受某家政服務公司微信轉賬的業務感謝費0.1萬元。2018年6月,石門縣監察委對但非亞予以立案調查。

通報指出

對於違規收送紅包禮金問題,中央、省委、市委三令五申,廉潔紀律規定得清清楚楚,但部分黨員幹部仍知紀違紀、知錯犯錯,不收斂、不收手,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以上3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把整治違規收送紅包禮金作為落實省委巡視整改要求的重要任務,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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