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2018年度民生工程綜合績效管理考評辦法

合肥市出台2018年度民生工程综合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為做好全市民生工程綜合績效管理考核工作,高質量推進民生工程實施,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獲得感,8月份,合肥市出臺《2018年度民生工程綜合績效管理考評辦法》。

一是分類考核,提升實施效果。民生工程考評工作在市民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市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日常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評。根據市政府簽訂的民生工程目標責任書,綜合績效管理考評辦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別對各縣(市)區、開發區政府及市牽頭部門進行分類考核。對於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單位,取消年度考評資格。

二是簡化方式,硬化績效指標。績效考核主要內容包括考評主體、考評對象、考評原則、考評方式、考評結果運用等五個部分。為鼓勵各級各部門民生工程創新工作的開展,新增加10分創新分值;注重項目績效,增加了“省民生辦委託第三方績效評價”、“省直單位績效考評”和“市直牽頭單位實施情況績效”考核指標的分值;監督檢查增加了“省、市委綜合考核組考評”、“省、市人大和政協巡視考評”、“審計監督、媒體曝光、群眾信訪情況考評”等指標分值。

三是公開結果,接受社會監督。繼續推進績效評價信息公開,由市相關牽頭責任單位將第三方績效評價的報告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市民生辦將公示情況納入項目輿情監管及年終績效考評,針對未整改到位問題,對標落實責任,立行立改。為提高工作積極性,對成效突出單位及個人,還將進行通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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