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篇婚姻是一個人的事,而不是兩個人的!《親密關係》聽書分享

第12篇婚姻是一個人的事,而不是兩個人的!《親密關係》聽書分享


我看到過一個小視頻,小視頻中說一個受家暴的婦女在得到高人指點後,決定要改變自己的婚姻狀態。第一天,在聽到門被打開的一剎那,她笑容滿面地站在門口,對推門而入的先生親切地說“先生,辛苦了!”順帶接過先生的手包,先生自是被她的舉動驚詫不已。第二天,依然如此,第三天、第四天……直到第30+天的時候,她開始感覺到幸福起來,因為她的丈夫沒再對她家暴!而且她的丈夫還主動報了書法學習班去修身養性!

婚姻是一個人的事,這是這本書給我的第一個感觸點,它顛覆了我對婚姻需要雙方共同經營的觀點。

對於這個觀點,我覺得有兩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說到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就意味著雙方要儘可能地接近一致。我們都知道想要改變一個人是極其困難的,除非他自己有意願改變。而我們很容易做到的卻是按自己的希望自己去做來達到影響他人。不用說是和我們比案齊眉的有自己成熟認知的愛人,單單就我們的孩子來說,作為獨立的個體存在,我們做家長的也是要身體力行,先做到自己希望孩子做到的樣子,然後為孩子樹立榜樣,然後去影響孩子,孩子自己去效仿和模仿我們而達到改變。老子說的“行不言之教、為無為則無不治”則是這個道理。

另一方面,婚姻的本質是體驗靈性的滿足,是追尋我們內心需求的滿足,而這些需求是我們所攜帶著的童年的歸屬感、價值感的需求,婚姻是檢驗兒時情緒的容器,有人在婚姻中修復,有人在婚姻中惡化。

如果我們在童年時期,父母給予了我們豐富的歸屬感體驗,讓我們充分體會到了我們是最重要的人,那麼我們便是本自具足,內心充滿了本真愛,我們與所吸引的戀人建立的親密關係便會是美妙體驗。

如果我們在童年時期,對於歸屬感和價值感的體驗有所欠缺,那麼我們便會在茫茫人海中尋找那個能夠滿足我們這些需求的戀人,我們自己會偽裝我們擁有這些需求,來吸引對方,而對方恰恰也正同樣在尋找滿足他需求的戀人。我們都希望戀人能用有別於父母對待我們的態度來對待我們,而事實上,我們的戀人卻恰恰與我們的父母有著極高的相似度。而婚姻中的種種生活瑣事的吵架,也正是基於童年所欠缺的自我感覺而引發的憤怒等負面情緒,從這個角度來說,吵架是用犧牲對方的幸福來滿足自己的需求的。

由此,當我認識到了婚姻是基於要滿足自身的需求時,便明白了,婚姻是一個人的事的不可顛覆性。也就認識到了,要讓我們的婚姻保鮮、變成綿綿長久的親密關係,需要的是我們自己的內修,我們需要審視自己未曾滿足的童年需求,審視這些需求所帶給我們的創痛。當我們直面這些傷痛,並坦誠與配偶釐清親密關係中問題的根源時,並積極修復它,而不是包裹觸碰創痛的痛苦,宣洩因觸碰傷痛而引起的憤怒,以此來警告配偶不再觸碰,這樣,我們便有了走向親密關係的通道,這是我認為我們應該學到的第一方面。

就像開頭的那個被家暴的婦女,她和配偶的婚姻始於她一個人自身的修行,是一種坦然、真誠、發自內心的努力,在她的努力影響下,丈夫也有了進步,婚姻確實是一個人的事。

由此觀點,我也想到了我們的孩子。家庭教育成功的檢驗標準是孩子婚姻的幸福。這句話千真萬確,我們給予孩子應有的歸屬感,而不是一棵隨波逐流的無根水草;讓孩子認識到他是獨一無二的,他的存在是有重大意義的,他是特別的、有價值的,而不要讓孩子帶著對這些自我感覺的缺憾去親密關係中尋找,這也許是我們為人父母應該學到的第二方面。


還有以下幾點,也覺得很有感觸:

1、婚姻中的三個角色:受害者、迫害者、拯救者。受害者中還會發展出犧牲者角色,而有了犧牲者一定會培養出放縱者!怎麼處理這三個角色?以後我會再做分享。

2、對世界的不滿,是對自己不滿的投射!

3、無條件的愛,愛是一個動詞,愛是一種犧牲,愛自己、愛對方,不求回報。

4、空洞效應。人與人之間沒有空洞,要麼被愛填充,要麼被不滿足填充。

5、允許,孔子言,無可無不可,盡人事而聽天命。不是就此罷手,而是要放下對結果控制,放下得失,好好做事。


智慧如你,不想發表一些想法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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