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沿街沿河建築規劃管控的通告

鹹政建發[2018]159號

秦都區、渭城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大西安(咸陽)文體功能區管委會、新興紡織工業園區管委會,各建設、設計單位:

為了進一步塑造咸陽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創造良好的城市景觀環境,全面打造“大秦故都、德善咸陽”城市品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陝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範,現就加強我市沿街沿河建築物規劃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築規劃設計要營造適宜的城市空間。控制沿河、沿街的建築高度、密度,離河和離街越近建築密度越小,高度越低,建築高度沿河沿街向縱深逐漸增加,營造豐富立體的景觀層次,打造流暢優美且與環境和諧的天際線。建築立面應採用多種組合方式,建築面寬不宜過大,避免單一呆板。在視覺上體現統一中有變化,富有節奏性,建築比例尺度適宜,建築形體均衡穩定,建築群體錯落有致,與周圍環境協調並重點突出。在城市主要十字交叉口、城市廣場和城市綠地的建築物退後距離及建築高度要適當。

二、建築設計要體現地域特色。建築設計要體現文化自信,彰顯咸陽地域文化特色。建設項目在進行建築立面設計時,要按照“古為今用”的設計思路,不得生搬硬套、複製既有設計,不得使用造型怪異、色彩雜亂、突兀的方案。要深入挖掘咸陽城市歷史和文化特色,充分利用傳統文化元素表現符號。要嚴格按照城市設計要求,綜合考慮街景風貌、周圍建築色彩構成、材質搭配等內容,結合建築功能、性質,確定建築立面風格、色彩和材質。建設項目申報的建築設計方案,要以圖文形式對建築物外立面設計構思來源、依據,所採用的建築風格形式、色彩、材質等作出詳細說明;建築效果圖要真實、準確地表達建築外貌及其與周邊環境的關係,效果圖應包含夜景亮化設計效果;鼓勵採用現代科技實景融入的表現方式。

三、建築設計要精細化。沿街、沿河及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築,重點建築物的底層等部位,不得大量設置小開間門面,不得設置突出主體建築的門廳等構件,不得設置封閉式卷閘門。建築物外立面的立柱、臺階、花壇、平臺等與城市公共空間的銜接處,既要美觀,又要實用。立面裝飾可使用經典的石材和高科技現代材料,以便於保潔。建築頂部應進行外觀設計,電梯機房、設備房、樓梯間等屋頂建構築物與建築頂部造型一併設計。中央空調機組、冷卻塔、屋頂水箱等室外大型設備設施,空調室外機、凝水管、雨水管、天然氣管等各種外露管線、構架均應隱蔽設置。

四、建築附屬的電子屏、霓虹燈、廣告、店招、樓名和LOGO等設施,在建築立面設計時須同步預留設置部位。建築設計方案一經批准,不得在建築外立面、樓體等隨意設置廣告,嚴禁在高層建築頂部設置企業名稱及樓名等影響建築美觀及安全的設施。

五、建設項目規劃公示中,要對項目的立面效果、外牆裝飾材料等內容一併進行公佈,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建設項目實施階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建設項目的審批內容(包括建築立面外觀形式、色彩、材質等),因特殊情況確需改變的必須報原審批部門審定。

六、項目驗收時,若建築立面外觀形式、色彩、材質等不符合規劃審批內容要求的,建設單位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否則不予通過驗收。

咸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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