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申報,核定徵收,會計不注意這4個問題,小心被稅務稽查

零申報,核定徵收,會計不注意這4個問題,小心被稅務稽查

1、違規零申報有哪些後果?

如果當期有收入無應納稅款辦理零申報,屬於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需承擔不利後果。如果當期有收入有應納稅款辦理零申報,則屬於偷稅,主管稅務機關將按現行《徵管法》有關規定追徵稅款,並進行稅務行政處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當期無收入無應納稅款,但有進項稅額,如果辦理零申報,則當期進項稅額不能再申報抵扣。違規零申報還要降低你的信用級別等。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2、哪些情況需要核對徵收?

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擅自銷燬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3、建築企業將建築資質對外轉讓簽訂的合同,還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用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所以建築企業簽訂的建築資質轉讓合同不在產權轉移書據列舉的徵稅範圍內,不屬於印花稅徵收範圍。 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4、職工的住房補貼可以計入工資總額,在稅前扣除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所以企業隨同工資薪金一併發放的住房補貼,可作為工資薪金支出,據實在稅前扣除;若單獨發放的,則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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