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教育部門爲校外培訓機構辦學劃「紅線」

近年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髮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8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國家層面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9月6日,湛江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結合湛江市實際情況對文件的新要求進行了解讀。

湛江:市教育部门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划“红线”

學習中華傳統武術,可以強身健體。記者林石湛 李嘉斌 攝

辦學條件:同時段生均面積至少3平方米

《意見》強化了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場所條件方面,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

師資條件方面,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管理條件方面,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確保正確的辦學方向。

規範審批:“先證後照”

《意見》提出要“先證後照”,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並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才能開展培訓。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如不符合設置標準,應當按標準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

同時,《意見》明確提出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實行屬地化管理,縣級教育部門負責審批頒發辦學許可證。校外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均須經過批准;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需到分支機構或培訓點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審批,確保所有校外培訓機構都納入監管範圍。

湛江:市教育部门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划“红线”

許多小男孩的暑假時間大部分獻給了“黑白鍵”。記者林石湛 李嘉斌 攝

規範培訓:內容不超綱 進度不超學校

《意見》從校外培訓的核心環節入手,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特別是學科知識類培訓機構的管理,對培訓的內容、時間、班次、進度、形式、宣傳、收費等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類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域中小學同期進度。校外培訓機構營業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校外培訓機構的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

日常監管:落實年檢年報和黑白名單制

《意見》著重健全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機制,通過落實年檢年報和公佈黑白名單等制度,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全過程監管。

《意見》提出,縣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管理辦法,認真組織開展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工作。對經年檢和年報公示信息抽查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隱瞞實情、弄虛作假、違法違規辦學,或不接受年檢、不報送年度報告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意見》要求,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對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政府或教育部門網站上公佈校外培訓機構的名單及主要信息。同時,要求各地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已審批的違規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從白名單上清除並列入黑名單;未經批准登記、違法違規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嚴肅查處並列入黑名單。同時,將黑名單信息納入相關信用系統及平臺,對相關企業進行嚴肅懲戒。

從嚴治教:嚴肅處理“課上不講”老師

解決培訓熱問題,必須要內外聯動,在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同時,更要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渠道作用,提高學校教學質量,讓學生在校內“吃飽吃好”,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後服務,解決好課後三點半問題,減少學生不必要的課外培訓,為此《意見》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提升教學質量。要求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發佈的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計劃,開足、開齊、開好每門課程,嚴格規範教育教學行為,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對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要堅決查處並追究有關校長和教師的責任;對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要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有關教師的教師資格。

二是嚴明入學紀律。嚴肅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紀律,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湛江:市教育部门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划“红线”

孩子們在學習書法技藝。記者林石湛 李嘉斌 攝

湛江11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

6日上午,湛江市教育局組織召開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推進會,傳達學習《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部署下一階段治理工作。

2018年5月,湛江市教育局聯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方案》,部署開展了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專項行動。重點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問題;校外培訓機構的無證無照問題;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組織等級考試和競賽問題;中小學招生與校外培訓機構考試競賽掛鉤問題;中小學“非零起點教學”問題;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培訓等六類問題。

湛江全市專項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於2018年5月底前完成。第二階段,集中整改,於2018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三階段,專項督促和檢查,於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目前,在各縣(市、區)相關部門的緊密配合下,湛江市已完成了第一階段的工作,對全市1815所中小學校是否存在違規招生與教學情況進行了初步普查,尚未發現存在違規情況;對768所教育培訓機構各種證照辦理情況進行普查,問題主要集中在無照無證或者是有照無證辦學上。目前,第二階段集中整改工作正在全面推進。(湛江日報 記者林宇雲 通訊員張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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