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這裡有你想要的離婚手續指南

夫妻雙方一言不合離婚的,經過深思熟慮離婚的,都要知道該怎麼離婚。離婚程序怎麼走?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這兩種方式,它們的具體程序和需要的相關材料不同↓↓

協議離婚

➤ 協議離婚程序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登記離婚的條件並詢問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3、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摁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摁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形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註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後,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 協議離婚所需材料

1、本人的結婚證。

2、不同居民的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4)澳門居民: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5)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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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

➤ 起訴離婚程序

1、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到法院起訴;

2、法院審理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

具體的流程有:

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

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

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法院判決

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 起訴離婚所需材料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係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一方下落不明怎麼起訴離婚

1、直接起訴到法院離婚。

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當事人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法院經過立案審查,發現當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過公告方式發佈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在公告期滿時,被送達人仍未到庭應訴,人民法院將按照缺席程序進行審理,依據審理查明的事實作出判決。

2、申請下落不明人失蹤後,再向法院起訴離婚。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是法院准予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申請失蹤,要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離婚程序必須有單位證明嗎

新《婚姻登記條例》頒佈後,人們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手續,都不用到單位或戶口所在地開證明了。

準備結婚的適齡男女,只要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雙方帶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去戶口所在地的縣(區)民政局,雙方共同簽署“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就可以立即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順利領到結婚證。

而需要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男女雙方,也是隻要帶著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雙方簽名的離婚協議書,即可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區)民政局部門去辦理離婚手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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