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四号」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清理强制报废 一批涉案机动车

「平安四号」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清理强制报废 一批涉案机动车

「平安四号」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清理强制报废 一批涉案机动车

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大力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9月2日至5日,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集中强制报废了一批涉案车辆,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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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平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持续开展,大队主动作为,强化路面管控,在执勤执法办案中依法查扣、收缴了一批车辆,给涉案车辆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今年5月,大队对违法暂扣长时间不接受处理、达到报废期限或交通肇事暂扣无人认领的392辆涉案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逐一清理核实比对,按扣留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并按照法定程序对符合销毁条件的涉案车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现3个月的公告期已满,大队报请相关部门批准,依照相关法定程序对涉案车辆进行集中强制报废。于9月2日至5日,在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大姚县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对符合报废标准的涉案车辆依法进行强制报废,大队车管民警对强制报废的392辆涉案车辆进行了拆解报废的监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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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集中清理报废涉案车辆行动,既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又规范了涉案财物的管理,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力打击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者的嚣张气焰,充分展示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牌涉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有效地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供稿:交警大队 连宝政

审核: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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