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南宁市道路交通管理有哪些积极影响?

宜男


答:纵观《条例》全文,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注重全面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条例》并不仅仅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细化和补充,而是一部体现南宁特色的、综合性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因此,在内容安排上,《条例》不仅规范了车辆、行人、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还在内容上作了扩充,增加了交通设施、停车管理、信息化服务、教育为主,对本市道路交通进行全过程、多维度管理。

二是注重从严管理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条例》一方面落实“从严管理、从严执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严格执法方面的规范,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现象;另一方面,《条例》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对如何使道路资源配置更合理、道路交通设施更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更科学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注重从严执法与规范执法相结合。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既需要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学法遵法守法,也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条例》对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等提出了从严执法和规范执法相结合的要求,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条例》对本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必然有重大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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