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欠錢不還的人,如果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對方會變成失信人員嗎?

遼寧艦航母戰鬥群群長


欠錢不還超過三年,如果是打了借條的話,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話,那麼你現在還沒有過訴訟時效,應當立即起訴。

至於起訴了以後他會不會變成失信人員,那麼就要看起訴以後你能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你的訴訟請求獲得法院支持後,他如果還不還你錢的話,那麼這個時候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制行,如果法院找他要錢他仍然沒有還錢,那最終他將會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員,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老賴”,會上黑名單,不能坐飛機高鐵,處處受限。



北京範林剛律師


欠了3年了,訴訟時效都有可能過了,儘早去法院起訴吧。借條銀行流水等是否完備?是否有過催收記錄?都有的話就儘快去法院起訴,如果對方沒錢還的話,法院可以將其列為失信人名單。


徐曉婷律師


進失信名單是有程序要求的。首先,你得起訴對方,經法院審理、判決,你勝訴,對方需要對你賠償。其次,判決生效後,對方還是拒絕履行,你應該再去法院申請執行,並提供財產線索,法院在向對方下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後,對方還是未履行的。最後,法院經網絡查控其無財產可執行,對方也不是五保戶等貧困戶,是屬於有能力執行而不執行的人員,法院經你本人申請,才將其列入失信名單。


法之韻律


首先,追回來五千塊支付律師費用後能剩多少?

其次,為五千塊錢得罪一個人不值得,就是能把他或者她加入失信名單,招致人家嫉恨人情上不划算?

最後,假設你一意孤行非的拿回五千塊,上失信名單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king159805472


我覺得你肯借人家錢就不要想不想人家還不還,送人家花也算了,就一次過。不想借的,就不要借了,免得好像自己最後欠他的,最後收到錢了,還戴上欠人家人情一樣的帽子。裡外不討好,所以願意借給別人的,就不要想人傢什麼時候還錢了



你這個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啊,已經過了三年了,你們有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中間如果有催他還款,有無錄音等證據證明,如果過了訴訟時效,對方以此為理由的話,你勝訴不了的。如果勝訴後申請執行對方仍不肯還款,對方會成為失信人員。當然訴訟成功的話,對方為五千塊錢失信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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