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溝港鎮人大整治「小散亂汙」企業動真格

堆溝港鎮人大整治“小散亂汙”企業動真格

今年以來,江蘇省灌南縣堆溝港鎮人大按照市、縣關於環境保護相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源頭控制,突出機制創新,全面打響“小散亂汙”企業“263”行動整治攻堅戰。

堆溝港鎮人大把“小散亂汙”企業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議程,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輿論宣傳,緊緊抓住整治過程中的難點問題,堅持標本兼治,努力打開整治工作新局面。截至目前,累計完成4家小磚廠關停,其中徹底拆除4家,主要生產設備拆除、待搬5家,規範管理、相關環評手續齊全待生產1家,全面完成小磚廠揚塵汙染整治工作。聯合鎮環保、安監完成18家沙石企業的排查,並下發停產整頓通知單,預計於8月中旬寄賣停產治理工作。初步完成轄區11家石子廠、混凝土攪拌站排查工作,預計於8月底完成規範治理工作。對各磚廠存在的場地揚塵情況進行整改,要求定期採取灑水噴淋、鋪蓋防風抑塵網、四周圍擋等措施防止造成揚塵汙染現象,逐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堆溝港鎮作為全縣開發區整治工作的主戰場,責任重大,同樣也責無旁貸。街道以隊伍建設為突破口,以幹部員工的敬業盡責實現良好的管理成效。繼續保持由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城管、安監、環保、環境整治應急突擊隊等為主要成員單位的工作領導小組精悍的戰鬥力。增強執法效能督查,按照“問事必問責、問責必問人、問人問到底”的要求跟蹤問效,強力、全面地推進“小散亂汙”企業的治理工作。

建立以村(居)為單位的塊狀推進械,以村(居)為主上報本村涉及違法建設、廢品收購點、塑料顆粒廠、小化工廠、積存垃圾、河道溝渠、餐飲油煙汙染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由村(居)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明確責任,明確任務,明確整改方案,明確完成時限,採取切實可行措施妥善解決好存在的突出問題。

組織鎮城管、農護辦對新港大道所有進出口道路進行灑水養護,禁止車輛帶泥上路。對於轄區整治範圍內的企業廠區露天堆放的水泥及其粉塵類物品,要求必須鋪蓋防風抑塵網,禁止露天存放。對施工垃圾集中堆放並覆蓋,及時清運。拆除工程必須加設圍擋施工,並採取灑水降塵,嚴禁敞開式拆除。在整治工作中,街道力求做到整治範圍存在“問號”絕不放過,執法程序不畫“句號”約不放過,管理效果不出“感嘆號”絕不放過,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完成整治工作,用汗水澆灌出生態文明建設之花。(胡可群 翟玉軍 朱貴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