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0402民初2978號

朱勇:

本院受理原告高宏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的第3日上午9時(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渭濱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咸陽市秦都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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