渾水調研|劉強東「性侵」案:一堂生動的性犯罪警示課

渾水調研|劉強東“性侵”案:一堂生動的性犯罪警示課

撰稿|渾水調研助理研究員 申不怵

京東集團CEO劉強東“性侵”案繼續發酵,根據當地警方最新公佈的報告,劉強東因強姦指控(rape allegation)被逮捕,而且是一級性犯罪,嚴重程度超乎外界之前想象。

之所以超出想象,主要是零保釋金以及自由出境給大家造成了一定的誤導,不

過,目前警方的調查還在繼續,事情結果到底如何還有待觀察,但是伴隨著事件的發酵,一堂生動的性犯罪警示課早已默默開場。

美國人如何認定強姦?

當地時間9月4日,紐約時報報道稱,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方發佈了劉強東捲入案件的報告,稱劉強東在上週五(8月31日)被該市警方逮捕,是因為強姦指控(rape allegation)。

微博認證為“SLPD聖利安住市警察局”博主稱,明尼蘇達州的法律中,通俗理解的“強姦”(rape)在法條中被稱為“構成犯罪的性行為”(criminal sexual conduct)。

檢方需要證明以下三個要素:性行為 (sexual intercourse)、缺乏同意 (absence of consent)、使用強力(force) :

1、sexual intercourse,美國大部分州已經擴大了法律上“性行為”的範疇,甚至使用手指侵犯受害者性器官也可以構成法律上的“性行為”。

2,absence of consent,受害者沒有作出同意。

3 、force,不限於使用暴力。如果被告用非暴力形式威脅受害者,使之害怕遭受身體創傷而不敢反抗,則陪審團可依具體情況認定被告使用了“強力” 。

觀察中美兩國的司法實踐,雖然對強姦罪構成要件有些許不同,但有兩個核心要件是共通的,一是發行了性關係;二是違背意志。

強姦犯罪有何後果?

在幾乎所有國家,強姦都是犯罪行為,而此次警方對劉強東涉嫌的罪行描述為:一級性犯罪,強姦既遂(CSCR-1,CSC-RAPE-COMPLETE)。

明尼蘇達州法律將“構成犯罪的性行為”罪名按照嚴重程度分為五個等級,其中一級重罪一旦定刑,最高刑期可能達到30年

不過,目前警方的調查還在繼續,之後還要經過檢察官是否起訴、法庭裁決等程序,即使檢察官決定起訴,控辯雙方還可以進行辯訴交易(plea bargain)。

作為美國的一項司法制度,辯訴交易是指在法院開庭審理之前,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可以協商,以“從輕發落”為條件,來換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辯,進而雙方達成均可接受的協議。

通俗的說,辯訴交易就是在檢察官與被告人之間進行的一種“認罪討價還價”行為。

因此,事情到現在才剛剛開始,結果到底如何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事件警示

雖然劉強東“性侵”事件還遠沒有結束,但這件事也給那些經常出國的商界大佬、十八線土豪敲響了警鐘,因文化、法律等原因,這種跨國交流天然地就藏有一定風險。

在一些國人的粗淺認識中,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歷來是“腐化墮落”的代名詞,認為西方人在這“性”方面比較隨意,但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以美國為例,除了少數大城市之外比較開放外,整個社會在“性”方面是十分保守的。

在我們這裡的酒桌上,講葷段子讓在場女性臉紅都司空見慣了,從來沒想過這是侵犯,但是在美國就很有可能要吃官司。近來從美國刮向全球的“Mee Too”運動中,一些名人即便是言語上對異性進行的騷擾,也被認為是“性侵”。

當然這些有可能是主動上鉤、也有可能是被動接受,性侵犯罪中發生性關係比較容易確認,但是否違背意志卻往往較難認定,不過一旦對方撕破臉皮,你縱然跳進密西西比河也洗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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