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福建省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出爐,廈門第二,龍巖第三!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範(試行)》(HJ663-2013)和《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技術規定》(環辦〔2014〕64號),對2018年上半年全省縣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進行評價,具體如下:

一、9市1區環境空氣質量

9個設區城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的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94.1%(9個設區市達標天數比例為93.8%),同比下降2.0個百分點。

9個設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範圍為2.97~4.18,主要汙染物為臭氧、細顆粒物。空氣質量從相對較好開始排名,依次為:南平、廈門、龍巖、莆田、寧德、泉州、三明、福州和漳州。

平潭綜合實驗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2.52,首要汙染物為臭氧(詳見附表)。

二、縣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

58個縣級城市(即12個縣級市+42個縣+4個縣級區,下同)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範圍為2.18~3.99,首要汙染物為臭氧、細顆粒物。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97.5%,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詳見附表)。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10個縣級城市(第1名至第10名)分別是周寧、泰寧、將樂、建寧、清流、明溪、武夷山、大田、寧化、武平。

上半年福建省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出爐,廈門第二,龍巖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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