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第三季度共需發放生態補償金878萬元

魯網臨沂11月15日訊近日,臨沂市環境保護局和臨沂市財政局發佈了2018年第三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核算情況的通報,經核算,共需發放生態補償資金878萬元。

根據《關於印發臨沂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和《臨沂市2018年第三季度大氣環境治理狀況》,2018年第三季度,各縣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均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沂南縣(24%),最小的是平邑縣(5.1%)。經核算,共需發放生態補償資金878萬元。

根據各縣區分配情況,蘭山區生態補償額度為31萬元,羅莊區為82萬元,河東區為33萬元,郯城縣為38萬元,蘭陵縣為90萬元,沂水縣為51萬元,沂南縣為124萬元,平邑縣為5萬元,費縣為43萬元,蒙陰縣為76萬元,莒南縣為47萬元,臨沭縣為87萬元,高新區為51萬元,經開區為42萬元,臨港區為78萬元。

記者 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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