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

如果你從警幾年,而且是一線警察,還有什麼案子讓你覺得“毛骨悚然”呢?

記得有一年的一起殺人案,尋找嫌疑人丟棄在山邊草叢裡的部分屍體碎塊。我找到一隻斷手,然後拿著它徒步走了二里路,那時天已至暮,我的內心毫無波瀾,就是習慣了而已。

還有一次是開棺驗屍,我被派去提取死者的手指甲(為了儘可能提取到嫌疑人的皮屑)。那是在夜裡,伴隨著農村白事特有的嗩吶聲,我左手攥著死者的手指,右手用指甲刀輕輕剪,還用衛生棉棒輕輕擦拭指甲內側殘屑。檢驗收集到的那些碎屑,我們順利得到了嫌疑人的DNA,然後把全村帶把的都採了血,抓獲了犯罪嫌疑人。事後,師傅和隊長誇我,可我那時剛剛上崗,完全沒有高興的感覺,腦子裡不停回憶從死者手上傳到我手上的那股冰冷的寒意。原來人的手會那麼冷啊!-然後我一關又一關地至今,完全習慣了,甚至聞不到血腥氣了。

我經歷最危險的屍檢工作,是參與解剖一位失足婦女,她當時被人發現死在自己的住處,房門反鎖,死因不明。調取她在醫院的病歷發現她患有癌症、艾滋病和梅毒!而且她那時已經腐敗了,至於腐敗程度……如果你讀過左拉的《娜娜》,大抵就是那個程度。我和兩位市裡的老法醫都戴了兩層口罩,三層手套和兩層手術服。那是夏天,解剖工作持續了近兩個小時,工作結束後,我們脫下手術服,全身跟剛從浴室裡出來似的。解剖提取了胃內容,給內臟做了病理切片。檢驗報告結合偵查員調查,結論是服毒自殺。我問其中一位姓秦老法醫,如果像法醫秦明那樣帥帥地解剖她,會咋樣。他回答:

“學法醫秦明解剖?那會各種感染,各種死。”

你們或許覺得面對死者需要很大的勇氣,其實這並不是敢不敢的問題,而是習不習慣,麻不麻木的問題。然而,活人遠比死人可怕得多。

每次處理命案現場,都會有大批圍觀群眾圍觀,他們往往還會鑽警戒帶干擾現場勘查,如果不攔著,他們甚至會鑽進中心現場拍死者的照片發微信朋友圈賺贊(真的發生過這種事,為此死者家屬還投訴過我們)。有一次一個男人在現場一直跟著我們走,我當時以為他是死者家屬,就問他:“你是死者什麼人?”他說就是路過看看熱鬧,我讓他趕緊出去,他滿臉不耐煩,然後他說了句我這輩子都忘不了的話:“你們趕緊把屍體抬出來啊,讓我們好好看看!”說完,他還咧嘴一笑。

我其實沒有什麼脾氣,不知怎麼的,那時候火一下就竄上來了,指著他就罵:“你他媽說的是人話啊?人家家屬在附近哭天搶地,你他媽還看熱鬧,趕緊滾蛋!你xxxx!”

然後他抄了我的警號去投訴我了。

還有一次,大隊集體進村找人,被當地老百姓打得很慘,幾個借調過來的特警臉都被抓花了(特警其實都能打,可是不敢打)。大家別想歪了,我們是去村裡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基本上去大姓村落裡抓嫌疑人也好,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也好,都會被當地百姓圍堵、毆打。最後實在沒辦法,只好用催淚瓦斯殺出一條辣路(由於誤傷,我也中招了,眼淚嘩嘩),這才把被拐賣的婦女救了出來。

結果是:受害人家屬給我們一面錦旗。當地貼吧論壇有人發圖配文字說我們欺負老百姓,無數人罵我們,而投訴電話一個月沒消停過。

再說一個幾年前關於上訪戶的案件吧,那是個毀財案件。一個老資格的上訪戶因為口角把鄰居家打砸得稀里嘩啦。而且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勢。他的確不怕,因為當地鎮zf非常害怕他上訪,據說是因為當時只要有人去上邊上訪,鎮、縣一級的評優評先就會全部拉倒。其實他那點事早就解決了,就是上訪上出癮了。只要他不上訪鬧事,鎮zf什麼條件都答應他。他一年不下地幹活卻消費闊綽,他老婆在村裡穿金戴銀。他鄰居是個苦哈哈的老農,指著我們的鼻子罵:“你們gcd都把他給慣壞了!”最後結果如何,我不知道,但肯定沒有立案。

最後說說我經歷的強姦案件。不止一次,我非常認真地蒐集證據,提取生物檢材送檢化驗,準備整理材料的時候卻得知嫌疑人已經與被害人談好了價錢,雙方都要求公安局立即撤案。報案筆錄,警務通錄像中那個哭成淚人的受害人,開始改口稱“不是強姦,就是玩玩”。我對她說,既然報案了而且又是刑事案件就不能這麼隨便,應該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現在想想,我幼稚得可笑啊。我的所謂“正義”的觀念,斷了人家的財路,得到的是嫌疑人和被害人的雙重辱罵夾擊,搞得我裡外不是人,甚至連一些領導和老前輩也勸我。

“小兄弟啊,你不能做人民的公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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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這些並不是說警察多正義。警察中有敗類,群眾中有惡棍,沒有哪個群體是完全純潔無瑕的。我有時候也會因為某些同行的蠢舉而臉紅羞慚。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因為某些媒體的煽風點火就集體跟風。多一點理性思維,多思考一下起源與結果,就會得出一些截然不同的結論。

刻板偏見真的是個很陰暗的東西。比如村民殺村長,一大群人喊好,還說殺人者是英雄。年三十死在崗位上的警察,也是一大群人喊好,說死得好,誇殺人犯是英雄。

可大家想過沒有,一個大年三十仍然堅守崗位的警察是個該死的警察嗎?村民殺村長就一定是出於義憤,而不是因為自己的不當利益受挫惱羞成怒?

————————————————————————補充一下

非常感謝大家的理解。我也知道我不該罵街,我也明白我所處的環境和規則是什麼。但在死者家屬哭天喊地,兩個小孩子懵懂不知父親已經去世的場景下,有人對我嬉皮笑臉說要看屍體看熱鬧。我的脾氣說來就來。被投訴被批評的都是一線幹警,尸位素餐的啥罪過也沒有。我寫過幾份檢查也在例會上自我批評過,不能說我一點沒變,多少圓滑了些。如今罵街再也不用髒字了。

先說說那位受傷的特警,他功夫很好,作為警院畢業的人,散打搏擊技術過硬。我曾經不知天高地厚地和他切磋過,他一記鞭腿打得我大腿外側青紫,一個月都沒緩過來。可就這樣,在解救被拐婦女的戰鬥中被幾個老太太抓得滿身傷滿臉花。後來是我陪他去醫院的。候診的時候,他身邊坐著一位四五十歲的阿姨。這位阿姨可能是東北人,她打量了一下身邊這位身高183,膀大腰圓卻滿臉血痕的特警,面帶疑惑地問:“兄弟,咋恁慫呢?讓人打成這樣”。哥們苦笑:“大姨,要不是穿著警服,十個我也能打過去……”

有人說為什麼不處罰那些暴力抗法的村民。原因很簡單,首先,看守所拘留所住不下。其次,把他們都抓了,村裡的老人孩子怎麼辦?

還有,我不是法醫,只是因為過去我做過現勘技術員,所以人手不夠就會派我去協助法醫。在基層,每個警察的職責並不是固定的,往往是“革命一塊磚,哪裡需要哪裡搬”,你可能既是偵查員,又是內勤,又是戶籍員。舉個例子,我單位的法醫也曾經跟著緝毒隊,踹過毒販家的大門。

梅毒的傳染性是非常可怕的,據說有一家人因為在旅館睡了梅毒患者睡過的床,全家男女老幼都患上了梅毒。所以,那些看過法醫秦明就想當法醫的人得明白,現實中的法醫絕不可能西裝革履赤手去摸屍體,即便是我搜尋斷肢也會戴上兩副手套。

最後的那個強姦案件,撤案了。而且不止一次發生過這樣的事。有人說可以追究被害人的責任,實際上我們沒有那麼做過。因為會很麻煩,有可能翻來覆去地折騰,基層警力少案件多,我們折騰不起。

管一個鎮的派出所就三四個人,管幾個鄉鎮的刑偵中隊才四五個人。刑偵大隊四十歲左右的老警察身上各種病,沒有一個健健康康的。辦案的動力到底是什麼?

我記得師傅帶我入門說過的一句話:“咱們乾的是良心活”。

在此,我祝願我的老師傅退休後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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