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農區人民法院千里執行追欠款

近日,惠農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利用週末時間遠赴北京查找被執行人,通過執行幹警的不懈努力,成功將被行人趙某某抓獲,執行到位案款623730元。

本院審理曹某與趙某某、董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判決被行人趙某某應向申請人曹某返還借款本金476250元,利息128587.5元,合計604837.5元。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趙某某對法院判決置若罔聞,絲毫沒有還款的意向。2016年9月9日,申請人向本院立案執行後,承辦法官與被執行人取得聯繫,要求其儘快償還借款,履行法律義務。心存僥倖的趙某某對於執行法官的規勸依然無動於衷,後來潛逃外地,玩起了“人間蒸發”。

2018年8月31日,承辦法官接到申請人曹某的電話,稱長期逃避執行在外的趙某某已通過法信平臺查找到,目前在北京某處居住。核實消息無誤後,執行幹警隨即驅車前往北京查找被執行人趙某某。到達趙某某的住所後,調查瞭解得知趙某某在此常住,便在住所處“守株待兔”。經過一天一夜的蹲守,執行幹警終於“等到”被執行人。面對法律的權威和執行幹警釋法,當天下午,趙某某如數履行了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院執行幹警利用週末的時間,跨省查找被執行人,圓滿執結了一件借款合同糾紛的案件。

執行幹警的果敢和決心,為惠農區人民法院全體幹警打贏“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鼓舞了士氣,堅定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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