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人民法院千里执行追欠款

近日,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周末时间远赴北京查找被执行人,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成功将被行人赵某某抓获,执行到位案款623730元。

本院审理曹某与赵某某、董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被行人赵某某应向申请人曹某返还借款本金476250元,利息128587.5元,合计604837.5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某对法院判决置若罔闻,丝毫没有还款的意向。2016年9月9日,申请人向本院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要求其尽快偿还借款,履行法律义务。心存侥幸的赵某某对于执行法官的规劝依然无动于衷,后来潜逃外地,玩起了“人间蒸发”。

2018年8月31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曹某的电话,称长期逃避执行在外的赵某某已通过法信平台查找到,目前在北京某处居住。核实消息无误后,执行干警随即驱车前往北京查找被执行人赵某某。到达赵某某的住所后,调查了解得知赵某某在此常住,便在住所处“守株待兔”。经过一天一夜的蹲守,执行干警终于“等到”被执行人。面对法律的权威和执行干警释法,当天下午,赵某某如数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执行干警利用周末的时间,跨省查找被执行人,圆满执结了一件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

执行干警的果敢和决心,为惠农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打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鼓舞了士气,坚定了信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