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境界:理解、表达与意义

学习的境界:理解、表达与意义

学习的境界:理解、表达与意义

学习的境界:理解、表达与意义

郭元祥,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我认为学习本质上是主体以理解为基础与自然世界、社会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对话活动,理解是对话的唯一前提。学习也是主体通过理解和对话,进入和体验自然世界、社会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活动,体验和表达是主体“进入世界”的基本方式。学习更是通过“进入世界”,寻求“可能生活”并实现人生意义的过程,反思是主体追寻人生意义的基本方式。因此,我认为学习的三重境界是:理解与精神的对话、体验与感悟的表达、交往与经验的意义,我把这三重境界看作深度教学需要达成的学习境界。

(一)理解与精神的对话 人们通常认为认知是学习的基础,其实,认知不是学习的基础,而是学习的起点,认知的目的是为了理解,理解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认知。失去了理解,也许学习对生活、对人生仅仅具有工具意义,而不能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当前中小学教学的弊端之一,就在于把认知作为一种完全的生活方式了,而且更片面的是仅仅强调认知的知识性结果,从而导致了课堂教学只有知识而没有生活,只有符号而没有精神的发展,课堂教学呈现出表面化、表层化、表演化等弊端。 传统教育关于理解,似乎强调的是认知的结果,或是一种纯粹的认知过程和思维活动,没有看成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什么是理解?这是个很难用一句话说清楚的问题。在心理学上,理解往往是指一种具体的认知过程。在教育过程中,理解往往具有“学会”“弄懂”“掌握”等表示认知结果的含义。在人际交往中,理解等同于人对人在“情感”上的沟通和认同。理解对人生和生活具有普遍的意义,理解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具体的认识活动或认知活动的一个阶段,而是人存在的方式。理解着,人就存在着、生活着,理解弥漫在人的一切活动之中:解释、思想、情绪、行动、语言等等,因而,我们不能仅仅把理解视为精神主体的活动,而要看作是人的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人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理解、应用、解释同时融为一体,推进着人的生活。“理解是人的存在方式”,“理解是人生的起点”,也是人生活固有的特性。儿童在教育活动和其他活动中,同样需要理解,没有理解儿童就难以生活。儿童心理学的实验研究表明,婴儿在处理与外界的人和事物的关系时,就有了理解,“理解”贯穿婴幼儿发展的全过程。⑩在教育过程中,儿童通过对教材所提供的范例的理解,来形成自己对人生和生活的看法,并以此为基础建构自己的生活方式。美国学者阿特金斯认为,儿童在与课程和教材的接触中,实际上是以教材为理解文本来理解人生的意义。在儿童的日常生活和教育生活中,理解的目的不是为了掌握与获得某种实用的知识,理解就是儿童生存、发展的基本方式,按照生命哲学和本体论的解释学和批判的解释学的理解,“理解”对人生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和生命意义,它与人生和生命存在融为一体。 关于理解,鲁洁教授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人对人的理解是道德教育的基础。如果她是从哈贝马斯所说的“社会世界”及其对应的道德事务来揭示理解的教育的话,那么,人对“客观世界”及其对应的自然事务的把握也需要理解,人对“主观世界”及其对应的人格同样需要理解,理解对学生的生活来说,具有普遍的意义和价值。生活是伴随认知的动态的活动过程,这一动态过程始终贯串着儿童对现实生活和对可能生活的理解。从此意义上说,理解生活或人生的真谛,是教育的基本要求,离开了对学生理解的关注,一切知识、信息、观念都采取灌输、给予、死记硬背、标准化规定的解释等方式,儿童的生活就丧失了“理解”这种基本生存形式,那么,教育怎么可能充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 对话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本方式。学习需要主体与自然世界、社会世界和精神的对话,这是一种生命对话。所谓生命对话,是指用生命对待生命,用生命体验对待生命体验,以唤醒生命意识,觉醒生命观念。通俗地说,生命对话就是以心换心、用心育心。对话,是主体之间平等的互动过程。对话是人与人之间平等交流的活动,对话的基本前提是主体间的理解。平等相待,是主体之间开展对话活动的基本前提。不平等、不民主、不尊重,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对话,只可能是训话。没有理解也不可能产生对话,缺乏理解的对话双方,在交流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无尽的误解和冲突,自说自话,目中无人,是难以通过对话来产生人对人的理解的。对话的内容,即话题,是主体间关注的问题。因此,从本质上看,对话是人对人的理解过程,是人对人的尊重过程,是人对人的精神引导和相互启发的过程。 对话不是单纯的言说,而是多维的互动。对话是一种教学精神,一种教学理念。对话是教师和学生之间基于教学内容的心灵的交流,精神的契合,它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性格品质的形成。因此,对话并不仅仅局限于言语的交流,它可以是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一个微笑,每个动作和神情都代表着不同的情感、不同的思想,它们是师生之间知识的汇聚、思维的碰撞、思想的交锋、情感的融合,是在交流过程中自然而然达成的“共识”,而不是计划好的,讲好的,或有某种意志的。对话不单是一种言语行为,更是一种内在的精神活动。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对话有表层对话和深层对话之别。对话的外部表达形式是言语交流,即表层对话,而深层对话则以理解、反思、批判和建构等活动相关,对话的目的在于启迪智慧,提升观念,深化理解。因此,有发展意义的对话活动应是深刻的、多维的师生互动活动。对话不是机械的接受,而是生成的理解。对话不是一味地接受他人的思想观点,而否定自己的;也不是强迫他人同意自己的观点,或是努力地去说服、辩解,希望他人的思想和自己的一致。对话是一种双向的交流,交流双方在各自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向对方展示自己,在他者中发现自我,在自我中发现他者,这个认识的融合过程也是对他者的体验和体认,对彼此差异的认可的过程。在教学中,师生对话不是让学生机械地背诵,积累符号知识,而是使学生形成对知识的批判认识;亦非是学生对教师所讲的全盘吸收,而是学生对知识的整合、权衡和认可,从而转化为个人精神整体的一部分。每个学生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和觉悟,不是靠知识的传授和习得而达成的,而是靠生命领悟而实现的。

(二)体验与感悟的表达

体验(lived experience)是建立在理解基础之上,以客观对象为中介,通过亲身经历或移情,获得对人生的新的理解的过程。其基本的活动方式是在经历或亲历基础上的理解。体验的结果是体会,体会是一种具有结果性质的理解。在杜威那儿,经验就是儿童的体验,所以他说,人在经验之中,通过经验,进行经验的改造,而教育作为建构儿童人生、具有生长意义的活动,就是儿童经验的不断的改造或改组。儿童的体会从哪里来,从活动中来,从做中来,从而他把“从做中学”奉为至上的教学信念和法则。体验有认知的成分,但不是一种单一的认知活动,而是一种理解活动。我们说,理解是儿童的生活方式或生活形式,为什么有“理解”,还需要有“体验”?这与理解的前提有关。从教育学的角度看,体验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教材内容内化后,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内心反省、内在反应或内在感受。体验是学生在教育过程中认知、情感和意志综合作用的结果,它们涉及对自然事物、社会现象和人自身的评价和观点。体验既是通过身体力行来进行的,也可通过心理移情来进行。把自己置身于某种特定的情景,或设想自己处于某种状态而产生特有的体会。美国教育理论家乔治·布朗(George I.Brown)在他的《生动的课堂(The Live Classroom)》一书中称之为精神的“幻想旅行(fantasy trip)”,并认为生动的课堂只有通过精神的“幻想旅行”,学生在精神上才会有“高峰体验(peak experiences)”。(12)智感、道德感、美感就是通过理解和体验来获得的高峰体验。 感悟(reflection and insight)是在认知、理解、体验的基础上的自我觉醒,是人对生活意义的内在追问,更是通过学习的意义自我表达。从此意义上说,感悟是学生在生活情景中对自在生活的关照,是学生在认知、理解和体验基础上对可能生活的觉醒。离开了感悟,学生便会不自觉地成为片面生活的奴仆。感悟是一种综合性的学习活动,它包含着认知、理解和体验。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感悟既有感性认识的成分,又有理性认识的成分,还有直觉思维的成分;既有理智的成分,又有情感的成分,既是认识的过程,又是实践的过程。感悟的核心是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人在生活过程中,“生活世界”为人的感悟提供了对象,认知为感悟提供了工具。而理解、体验则是感悟的必经阶段。感悟作为一种生活形式,强调作为生活的主体的人在生活过程中发挥主体性。感悟是人的自我意识的内在活动,它从来就不可能是被给予的。“悟”是人的生存的一种境界,只有发挥了主体性的人,才能在处理与自然事物、社会事务的关系的过程中有所“悟”。没有主体性的人,是不可能有感悟的。感悟的结果是意义,尤其是人的生活的意义。“悟”的结果是“道”,这“道”不是某种具体的技术和策略,而是人生的目的,是人的生存方式。从岩石缝中挺拔而生的松树,人们感悟出的是坚强和刚毅,从玫瑰花中感悟出的是爱慕之情,从滴水穿石中感悟出的是持之以恒,从《农夫和蛇》中感悟出的是对险恶之徒的识别与提防。感悟总是指向着事物对人生和生活的意义,没有感悟,人怎么可能自我确立自己的人生观念,更新生活方式,调整自己的人生坐标?

(三)交往与意义实现 交往(communication)也是人的一种基本生活形式。什么是交往?我国学者对交往的认识也有较大的差异,如认为“交往是一种相互沟通、相互认识、相互作用的相互性”(13)p39;有的认为交往“主要是指语言、会话上的交流和传播、传达和交际,是一种寻求共识的永不停息的过程”(14)。西方社会学对“交往”有不同的定义。“符合互动理论”认为,交往是人通过使用符号来协调人们之间的行为,以求得相互之间的沟通和共识的活动,而“对话理论”则认为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的对话活动。最有代表性的是哈贝马斯批判理论中的“交往行动理论”的解释:“交往”是指至少两个具有言语和行动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15)。无论如何定义“交往”,我觉得,“交往”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借助于言语和非言语行动进行的情感的沟通、心灵的对话和人格的相互影响。印度伟大的诗人泰戈尔用诗阐述了交往的本质,即“心灵与心灵相见”。 为什么学生的学习需要交往?因为学生是在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成长、生活的,人的生活、人生是在社会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中展开的,即所谓的“人在世界中”“人在他人中”。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人的本质可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就是在这种复杂的关系中存在、发展,人生的意义就在对社会关系的把握过程之中。每个人都有个性,要理解个性,理解差异,只有通过交往才能求得沟通。再者,心理学研究表明,交往是儿童社会化和个性化的必要途径。儿童只有通过与他人交流信息,沟通情感,互通思想,才能更好地理解自我,形成自我。交往是儿童生存和发展必要的活动。 在教育史上,不少教育家特别重视儿童的交往需要,并视之为儿童的一种生活方式。杜威认为,儿童具有“语言社交”的本能,并强调儿童的“社交冲动”是一个巨大的教育资源,他为了利用这一教育资源,试图把实验学校办成“小规模的合作化社会”(16)p31。在杜威的教育理论和实验体系中,毫无疑问,“交往”是作为儿童生长或生活的一种重要形式。当然,杜威所强调的“交往”中还包括“合作”,杜威指出:“什么地方学校的作业只在于学习课文,互相帮助就不是一种合作的和联合的自然形式,而变成了解除邻近同学固有的义务的一种秘密行为。”(17)p20“合作”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被视为促进学生生长的必要条件,对此奈勒(Kneller,G.)分析道:“因为儿童只有通过与别人互相联系而生长”,所以“他不仅要学会与别人合作,而且要学会与别人互让。他必须不仅要学会如何在一个由许多人组成的团体中生活,而且还要学会使个人明智地适应这些人的需要和理想。儿童的教师应当比现在更懂得团体活动的特点,并更知道个人在团体活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18)p57。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教育中兴起了合作学习理论,合作学习理论认为,课堂是学生人际互动的主要场所,建立合作交往互助的关系,是实现学生群体合作目标的基本手段。而在社会学习理论那里,人际交往技能的学习变得更加重要,罗米斯佐斯基(Romiszowski,A.J.)在教育目标分类中,还专门设计了“人际技能领域(interpersonal skills learning)”的教育目标,以此来弥补布卢姆(Bloom,B.S.)的教育目标分类学的不足。这些改革从教育的角度说明交往对儿童生活、生存和发展的意义。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交往是儿童生活的一种基本方式。交往的人生意义或生活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在日常生活和教育生活中,儿童交往有其特性。儿童交往的目的不具有功利性和工具性,其根本意义在于促进发展,形成个性,即人化。儿童交往的对象主要是两大类:成人和同伴,儿童在与成人的交往中,交往双方的平等意义远甚于儿童与同伴交往的平等意义。在学校教育中,儿童的交往活动主要是师生交往和生生交往。儿童交往的背景则应具有教育性和发展性,从这个意义上看,儿童生活的物质空间和心理空间影响着儿童的交往。交往既是一种学习方式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教育过程中的师生交往、生生交往并不应该由教师来决定,交往是儿童内在的心理需要或精神需要,因而,交往应渗透在儿童生活的每一过程、每一行为。可以说,没有交往就没有理解,没有交往就没有体验和感悟,甚至可以说,没有交往,儿童就没有了完整的生活。当然,交往不是机械的、重复的、浅层次的“小组合作”,真正有效的交往是建立在问题解决、复杂情境、多层次互动的基础之上的,深度教学追求有价值的交往。

学习的境界:理解、表达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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