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不具有貨幣的價值基礎?

就比特幣來看,盛松成表示,比特幣不僅自身沒有實用價值,也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沒有全社會商品生產和交易作為保證,因而不具有貨幣的價值基礎。如果一國宣佈比特幣非合法貨幣,比特幣在該國範圍內就無法流通,也無法承擔交換媒介職能,甚至可能一文不值,連價值貯藏功能都難以發揮。

比特幣不具有貨幣的價值基礎?

他指出,比特幣沒有法償性和強制性,流通範圍有限且不穩定。再次,比特幣具有很強的可替代性,很難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幣的數量規模設定了上限,難以適應現代經濟發展需要,且缺少中央調節機制,與現代信用貨幣體系不相適應。這些原因都使得比特幣無法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盛松成建議,由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能夠實現點對點匿名轉賬,對於中國資本項目管理和洗錢監管是一大挑戰。監管層應該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針對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違法行為的人進行更加嚴厲的監管。

比特幣不具有貨幣的價值基礎?

“ICO的迅速發展引起了監管層的關注是很正常的。”盛松成稱,用傳統法律看,ICO具有眾籌、募集資本的功能,放任發展不予以監管有較大的潛在風險。大量的沒有前途的項目甚至本身就是欺騙,不僅讓投資者承擔巨大風險,也讓真正區塊鏈創業的團隊頗多抱怨,實際上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後果。

盛松成認為,政府部門的大力監管對區塊鏈行業是好事,通過治理ICO,驅逐數字劣幣,可以讓區塊鏈發展得更加穩健。預計未來中國對ICO的項目監管還會更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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