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會:中國微商簡史

十萬年前,地球上至少有六種不同的人,


但今日,世界舞臺為什麼只剩下了我們自己?

從只能啃食虎狼吃剩的殘骨的猿人,到躍居食物鏈頂端的智人,

從雪維洞穴壁上的原始人手印,到阿姆斯踏上月球的腳印,

從認知革命、農業革命,到科學革命、生物科技革命,

我們如何登上世界舞臺成為萬物之靈的?

從公元前1776年的《漢摩拉比法典》,到1776年的美國獨立宣言,

從帝國主義、資本主義,到自由主義、消費主義,

從獸慾,到物慾,從獸性、人性,到神性,

我們瞭解自己嗎?我們過得更快樂嗎?

從十八世紀六十年代工業革命進入到蒸汽機時代,

從到19世紀七十年代西門子發明發電機,從此進入電力時代,

從原子能、電子計算機、微電子技術、航天技術、分子生物學,

從門戶時代,平臺電商時代,移動互聯網時代,

從PC電商淘寶京東,到移動電商小紅書,蘑菇街,到微商思埠,摩能國際,到小程序電商拼多多,

當整個網絡時代逐漸過渡到碎片化,移動化,智能化,

我們究竟希望自己得到什麼、變成什麼?

生活,本來就是生下來,活下去,各有各的活法,各有各的本事微信倡導再小的個體也有品牌,每一個人能借助微信發出最本真的聲音,在微信的推動下,我們每一個人都從原來的“媒體消費者”變成了“內容的創造者”,這從根本上是對人性本源的一種迴歸。微信給我們帶來了開放,透明,去中心化和民主化的媒體環境,媒體不再被壟斷,而是迴歸於民,草根媒體不斷的在顛覆衝擊傳統媒體,個人對權威的執著,對真相的訴求,對知識的渴望,對道德的敬畏將是每一自媒體人不斷進步的源泉。

個體創造內容,創造價值,在吸引著用戶的注意力,在不斷分割用戶碎片化的時間,而我認為注意力在哪,商機就在哪!

注意力經濟是一個顛覆性的領域,注意力在哪兒,錢就在哪兒。很多人每天都在刷朋友圈,花很多時間在朋友圈裡,它佔用我們的時間。於是有人說,你看朋友圈是應該能拿到錢的,因為你在花時間。如果刷朋友圈都要給錢的話,那讀廣告是不是更要給錢呢?現在的廣告投放模式是花錢投給廣告公司,為什麼不去直接把錢花在你的用戶上,讓他看廣告就能拿到錢呢?這樣我們就可以看這人的關注度在哪兒,然後用錢去買他的注意力,讓他看我們的廣告。這個人會影響其他的人,有影響力人的就應該給更多錢。

其實,你應該意識到,你手裡的微信,它不再是一個簡單的微信號了,他有了媒體屬性,他同樣有了商業屬性。

從媒體的角度來看,粉絲超過一百,你的微信就好像是本內刊;超過一千,就是個佈告欄;超過一萬,就好像是本雜誌;超過十萬,就是一份都市報;超過一百萬,就是一份全國性報紙;超過一千萬,就是電視臺;超過一億,你就是CCTV了。

從商業的角度來看,粉絲超過一百,你穩微信好像街邊小鋪;超過一千,就是地方超市;超過一萬,就好像中央shoppingmall超過十萬,那就是市級連鎖商超;超過一百萬,你就是省級連鎖商超;超過一千萬,你就是全國連鎖商超,超過一億,你就是淘寶京東。

一種新的商業模式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有權利有意識去讓自己成為獨立的經濟體,不是單純成為內容和商品的消費者,應該成為內容和商品的製造者和傳播者,在自己的微信體系下去賺錢。比如一些訂閱號,今日頭條的下面會放一個廣告,看上去挺酷的,不像是一個廣告,而作者能拿到錢。另外人們應該有能力去通過自己去製作廣告賺錢。有消費者直接參與的廣告製作、直接進行廣告宣傳,然後通過自己的社會化媒體變成社會化的一個廣告。這徹底顛覆了廣告行業―自媒體時代將衝擊傳統媒體,傳統廣告。人們將從單一的內容消費者,變成主動的內容創造者。 這個廣告背後很有可能就是你推的產品,是你分享的產品,內容帶著廣告接觸到用戶,促成成交,你們的關係也就發生了,你的銷售閉環也就形成了。

這種商業模式,我們稱它為 — 微商 。

微商,百度百科解釋:英語名稱We business(全民創業)。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件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騰訊研究院給出的定義是:微商是基於微信生態而逐漸發展起來的一種商業現象。他可以是一種商業身份:最早期大家印象中的微商,就是在微信上做生意賣東西的商人。也用來代指一種商業行為:商業嗅覺敏銳的一批生意人,就陸續在朋友圈發佈商品圖片來吸引眼球獲得銷售。普遍來講,狹義概念中的微商就是在微信上銷售產品的行為;廣義上來說,微商是利用移動互聯平臺而產生的電商方式。

在2016年3月工信部披露的數據可以知道,我國的移動互聯網用戶到了9.8億,而其中微信用戶數突破9.27億,大幅超越PC端上網用戶,在這九億用戶中你發現了什麼?其中80後、90後與00後用戶佔比移動網民份額已超三分之二,迎合年輕人生活場景需求是企業營銷考慮的核心問題。移動互聯網時代,用戶閱讀越來越碎片化,硬廣告越來越難以吸引用戶注意力。除非把廣告植入內容,否則將被用戶眼球過濾掉!

而在微商的體系下,他形成了一條新的經濟商業關係鏈,一切產業皆媒體,一切關係皆渠道,一切環節皆體驗。

很好理解,你在生產生活和經營運作的過程中,你的產品出來,每經歷的過程,他都在產生內容,你或用視頻拍攝下來了,你或用圖片保存下來了,你或用文字記錄下來了,他都在傳達一件事,他的存在就是告訴消費者,產品精益求精,同樣你的產品面市了,接觸到消費者了,你在銷售過程中,你怎麼講的,你怎麼服務的,客戶怎麼反饋的,消費者怎麼體驗的,這一切的場景都是接地氣的內容,最重要的是客戶見證,這意味著口碑傳播,金盃銀盃,不如消費者的口碑;那建立在口碑之上的,你們形成了一定的客戶關係,也許,他會有一個角色轉化過程,那就是從用用戶變成潛在用戶,變成泛精準用戶,變成精準用戶變成成交客戶,復購率客戶,事業合作伙伴,合夥人。當你把你的消費者變成朋友的時候,你們的關係就會產生質的變化,一切的商業邏輯都是水到渠成,你要做的就是不斷優化你們的關係,讓體驗越來越佳,讓你們的友誼天長地久。

從經營的邏輯上可以理解微商是基於一套系統完成內容生產、傳播、裂變到關鍵用戶沉澱最終實現精準營銷的閉環。

不難理解,通過上圖三天線形成的閉環可以來梳理,中路是我們在經營過程中的營銷手段,這個過程包含新媒體內容生產—傳播裂變—用戶沉澱—精準客戶營銷—商業變現到聚集口碑,上路是根據消費者瞭解內容過程中做出的具體服務,這個過程包含用戶瞭解—上門諮詢—提出解決方案—執行解決方案—效果反饋—客戶見證—不斷優化,下路是消費者隨著瞭解的內容越來越具體,體驗服務的過程越來越深入,消費者的粘性越來越高,這個過程用戶的進階路線是從用戶—潛在用戶—準客戶—成交客戶—復購客戶—鐵粉客戶。那麼這三者之間通過通過客戶口碑最終交織在一起,只有你不斷的優化產品,優化服務,你才能吸引更多鐵桿客戶,聚集更多的鐵桿客戶,你的口碑才會不斷的傳播,你會發現隨著顏色的變化,一個灰色的用戶,會隨著你通過新媒體產生內容,分享內容,當你的內容帶著你的產品和廣告接觸到用戶後,提供一系列從產品服務,慢慢優化,他會變產紅色的鐵桿客戶。善用微信,善於傳播內容,做好裂變,篩選用戶,深度營銷和成交,做好後端服務,你也就能一行程套系統完成內容生產、傳播、裂變到關鍵用戶沉澱最終實現精準營銷的閉環,成為一個出色的微商。

怎麼成為一個出色的微商,你已經大體瞭解了,若你真正想回顧一下微商,我倒可以帶你簡單的過一遍。從2013年開始到2018年,微商大體經歷了從微商1.0到微商5.0的一個發展過程。


第一部分:野蠻生長下的微商亂象叢生,行業紅利下的鈔票收割機


1、微商1.0時代,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從面膜開始瘋狂開始,野蠻生長。


初始萌芽的微商,要從2013年的朋友圈瘋狂賣面膜說起。其中,不得不說到安徽阜陽人武斌,他被稱為微商鼻祖,他創立的俏十歲是當年面膜中賣得最火的品牌。當時俏十歲的廣告鋪天蓋地,不僅朋友圈微博,白百合、趙薇等各大明星也都來了,可謂一時間風聲水起。有數據顯示,該品牌在2014年的銷售額突破了10億元。

2、微商2.0時代,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第一批懂微商的人通過行業紅利瘋狂成長,快速收割。


2014年,有一個傳奇人物掀起了萬眾微商的時代,那就是山東臨沂人吳召國,他創立的化妝品牌通過微商迅速崛起——號稱微商第一的思埠集團,得中央視2015的春晚黃金招標廣告。不僅央視,思埠集團集中在湖南、浙江、天津等幾大衛視平臺進行廣告轟炸;此外,還通過系列性的線下活動來大規模造勢,加上有公益色彩的營銷事件策劃,如此不惜血本的重磅廣告投入,使思埠迅速發展壯大。種種現象級的事件,意味著微商這種商業形態用不到一年的時間,走完了傳統企業十年要走的路。

除了思埠,類似的還有優韓燕創立的3個月做到上億元的韓束。韓束原本是個年銷售額過50億元化妝品牌。2014年8月,韓束開始做微商,第一年便把銷售額做到5億元,天貓銷售額品類全網第二。如此火爆的發展,催生了各種微商圈的奇葩現象。如在微商產業峰會上,韓束CEO陳育新直接在會場門口擺放500萬現金,當場挑釁傳統電商,由此可見微商的瘋狂到了何種地步。

3、微商3.0時代,營銷模式裂變,粉絲經濟變現,將 豐、美、壯產品將微商推向行業顛峰。


2015年,微商的發展又催生了新的品類。內衣、私密護理等品類開始進軍微商。林夕夢,棒女郎,閨之密語,美啊蜜等微商品牌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微商品牌客單價都不高,零售價一般在200元左右。可實際上,這些微商產品的出廠價只要20元,這中間的十倍利潤都進入了各層級代理們的手中。以棒女郎為首的粉絲裂變和成為代理送粉絲,成為總代送代理的模式蔚然成為,迅速聚集百萬之眾,年破百億。

進入2016年,微商呈集體井噴態勢,在原來的基礎上又新增了洗護產品的進軍,如泉立方請來了明星劉濤作代言,短短几個月便發展到萬人團隊。同時進來的還是以V塑為代表的微整形類目,瞄準年輕女性瘦臉美容的要求,在朋友圈大肆叫賣。同時起來的還有一批豐胸、壯陽產品,簡稱“豐美壯”產品,此類產品一出市場便受到極大歡迎。因為某種原因,此類產品幾乎在其他渠道很難購買,而微商渠道的封閉性特點,再加上各產品都打著某一噱頭性特點,直指用戶痛點,再加上較為明顯的功能體驗,便迅速聚攏了一批忠實代理和用戶。

微商大咖層出不窮,屌絲逆襲故事激勵。與微商的火爆發展節奏相對應的,是短期內陸續湧現出一批所謂的微商大咖人物。諸如一直以背影示人到處拍照留影的“背影哥”;以留著陳奕迅髮型、戴兩隻手表為噱頭的“雙表肖森舟”等,這些大咖人物能迅速走紅網絡,是因為他們身上都有一種共性,就是能夠人為設計頗具個性的行為特點作為噱頭,在互聯網的傳播生態上製造話題,引起爭議或吐槽。無論是背影哥的神秘面孔,還是肖森舟與馬雲的合影,都能讓人迅速記住並快速傳播。而這種傳播效應,正好成了大咖們利用的營銷影響力。

既有大咖們火速串紅的故事刺激,微商行業也有大量屌絲逆襲的人物例子。網絡上、朋友圈到處充斥著某屌絲做微商4個月買房買寶馬,某微商團隊創始人曬米曬豪車的勵志故事,這些事例反過來又給微商團隊不斷提供洗腦、打雞血的素材,以此推動更多的代理們拿貨衝刺,吸引更多的小白們加入團隊。

2015年思埠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了一場夢想盛典大會,大量微商品牌舉辦線下活動會,場面氣氛高昂,聲勢浩大。這種活動都有一個特點,就是以現場氣氛來煽動情緒,以團隊創始人分享作為榮譽展現,以大咖合影作為包裝自己、傳播朋友圈的噱頭。

活動現場隨處可見自拍,髮圈,加微信等方式,一來可以抱大腿蹭明星光環,以此顯得自己成功而激勵團隊;二來能為自己回去給下級代理們吹噓提供發揮的素材。據悉,參加此類會議的微商需要達到一定級別,或補足一定貨款,才有機會在被邀請名單中。甚至如果代理業績突出的話,還能被安排到前排的VIP位置,給予某種無形的榮譽。

狂打雞血的團隊激勵支撐著代理們不斷努力,一夜暴富的美夢刺激著屌絲們的神經。朋友圈各種打款記錄層出不窮,複製群發、曬米炫富的內容四處氾濫,這種玩法與網絡玄幻小說的套路如出一轍。

而真實情況呢?不少代理們拿著三四千的月薪,做著月入十萬的美夢。爬到頂層的微商大代理,靠往下層層壓貨的方式,迫使他的中小代理們不斷囤貨。所以有一種說法是,微商大部分的產品都賣給了自己的代理,只有少量流向終端客戶。據微商圈內人士透露,有代理壓貨5萬元的面膜,放在臥室裡賣不出去,面膜夠自己敷一輩子。


2016年的微商有幾個新的特點:

1、線下與直銷整合。之所以走向線下,是因為這個階段的微商品類已經百花齊放,進線成本一再提高,引流愈加困難;

2、小白都洗得差不多了,招商拿貨成本也水漲船高。微商大會門檻變高;

3、越來越多的傳統大企業進入微商行業,如立白、舒客、浪莎、仁和藥業等知名大企業。

4、微商4.0時代,正規軍入場,行業政策優化,微商進入品牌年。


到了2017的微商進入品牌年,這一年各大上市公司積極入場,據2017年不完全統計,已有58家上市公司進入微商,其中不乏像立白、百雀羚健康元,健佰氏白雲山,蒙牛慢燃,廣藥集團潘高壽等超級大IP,可見微商漸漸成為傳統資本爭奪的流量窪地。微商行業其實已經在不斷正規化,系統化,而微商小微創業者也不斷在精英化,專業化。並非像很多人理解的那樣,微商還是粗放式的商業模式。

微商五條是“微商代言人”韓束微商CEO陳育新在“解毒面膜”活動會議上,提出“微商五條”,並稱其“V5條”。完善了此前提出的“微商三條”紅線就曾受到業界熱議,而此次的升級版“微商五條”更直奔微商“三無、傳銷、騷擾”三大質疑,首次以產業人士角度來界定“什麼是微商”。

陳育新說:“微商讓大家誤解的是社會化營銷的信息導購方式。微商基於有品質的正規產品,微商建設正規有限的渠道,而傳銷渠道層級則是越多越好,通過無限累積金字塔渠道層級本身獲利,無關產品。微商將是新的商業文明,是即將成為趨勢的群屬消費,我呼籲同業者一起來呵護健康成長。”

何為“V5條”?其文如下:

  • 需求真實,產品有品質保證。假貨劣質、沒有質保條件不是微商。

  • 自己或親人使用。無體驗分享不是微商。

  • 信息節制得體。騷擾不是微商。

  • 渠道為正常幾個層級。無限發展渠道層級牟利不是微商。

  • 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夜暴富。成功學與大忽悠不是微商。

其中2017年微商行業有六大刷屏事件,第一個xx人家,第二個xx雲,第三個梵大集團人人云商,第四個x家,第五個朋友圈串珠子,第六個xx裝。就這麼大刷屏事件而言,呈現出一個規律,2017的微商,不管是產品還是品類,基本都被微商大品牌壟斷。

除此以外,很多微商還喜歡嫁接直銷系統,我們暫且不論這種模式的好壞,但有一點是很明確的,直銷已經發展了幾十年,迄今為止,依然還是不被人們所認可,而且更重要的是,造成了很多的直銷難民,她們一旦在直銷行業沉浸久了,即使想換行業,都很難。因為已經被這個行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圈子基本也都固定了下來,所以很多做直銷的人,就算是不賺錢了,他們還會堅持,我們稱之為“直銷難民”。

但微商的本質還是依託於人與人之間情感鏈接的社交電商,是一個模式比較輕的行業,直銷的模式則很重。如果微商+直銷,那它既不會拯救微商,也不會讓直銷主流化,只會四不像。所以在2017年,我們看到很多微商+直銷的變種。但其本質還是直銷,只不過是讓直銷互聯網化了而已。換言之,微商+直銷並不能讓行業向前發展,相反還使得微商這個行業在不斷倒退。

正是因為微商被直銷化,很多人一時間是沒有方向的,因為他們既不想碰直銷,可微商又沒什麼“前景”,所以他們開始迷茫。恰恰這個時候,一種新型變種的傳銷開始入侵這個行業,讓很多人又看到了新的希望,於是紛紛下水,結果大家也都看到了,比如朋友圈串珠子,xx裝的app開始盛行。

很多時候我總說微商的大部分人沒有什麼分辨心,其實就是因為他們總是很容易上當受騙,只看表象,不研究其本質。別人隨便一忽悠,就找不到北了。

當然,有沒有一種情況,就是他們其實知道這個是騙人的,因為自己已經入坑,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先騙自己,再騙別人呢?肯定也有。

在2017年,不管是品牌壟斷,還是微商直銷化,抑或是變相傳銷瘋傳。嚴格來說,都不能阻止微商的發展,與其說是人選擇了這個行業,不如說這個行業一直在選人。歸根到底,人才是核心。在微商行業裡面,有弄虛作假的,也有務實賺錢的,有浮誇不靠譜的,也有真誠實意幫助他人的。而這個現象,並非是微商獨有,在其他行業裡面肯定也存在。但瑕不掩瑜,畢竟確實有不少人靠微商實現了自己的階段性目標和人生價值。也確實不少人在這個行業裡面實現了逆襲,賺到了錢。

4、微商5.0時代,消費者回歸理性,產品就是市場競爭力。


那2018年即將過完二分之一,回看微商市場,用兩個字即可概括:平淡。

與去年同期相比,微商熱度確實下降了不少。至少到目前為止,沒出現過刷屏級的產品,更沒出現過瞬間火爆微商界的品牌。

不得不說,現在能在微商生存下來的,不管是品牌、團隊還是個人,已經完全是靠能力,而非時機和運氣了。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任何行業最後能存活下來,並且取得發展的,絕非濫竽充數之輩,而是經過大浪淘沙,最後留下來的精英。當然是不是現在就不存在微商市場所謂的“劣幣”?也不非如此。畢竟,他們的生存能力也不容小覷。


微商,已經不是產品和產品的競爭,而是實力與實力的較量。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現象,微商已經全面進入到產品時代,即:微商產品,基本上很難再進行品類創新,多數只是改良。

一個品類,一家微商公司做了,做不好,沒人去模仿,但如果做好了,一定會有後續的模仿者在做一遍。與此同時也存在另外一種現象,一家微商公司沒做起來的產品,也會有其他微商公司撿起來做。但不管是哪一種,基本上都不再是產品與產品的競爭,而是實力與實力的較量。換言之,很多微商公司就是想把別人走不下去的路,再走一遍,以此檢驗和證明自己的“不一樣”。


  • 實體➕微商,更具效率。

其實這得益於“新零售”的提出。很多微商開始在線下開設實體店,這樣有幾個優點,首先更有信任度,讓客戶所見即所得。其次,做區域型微商,更容易打開市場,樹立品牌知名度。再者線上和線下相結合,在保持原成本不變的情況下,多了一條營銷渠道,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營收。

而兼具線上和線下的微商,其名聲是要好於只做線下市場的微商的。很多人對於微商的誤解,在某種意義上可能會因為微商有了實體店而得到糾正。也就是說,當你可以真實的呈現自己的事業的時候,可信度就會不自覺地得到提升。

  • 平臺型分銷商城,紛至沓來。

時間倒回兩三年前,人們對於分銷商城可以說敬而遠之。但現在隨著傳統微商之路越走月不順的情況下,給予了分銷商城一定的生存空間。眾所周知,分銷商城,不壓貨,不囤貨,也不用發貨。簡單來說,分享平臺上的產品即可獲得返利。而且現在平臺商城的門檻越來越低,這對於很多傳統微商來說,是很有誘惑力的。並且隨著平臺商城的不斷優化和改進,很多平臺已經日臻完美,不管是客戶體驗還是本身的制度模式,產品品控,發貨物流等都有了很好的保障,這無疑是很具備吸引力的,所以我們能看到很多傳統微商,都開始紛紛涉足分銷商城,兩條腿走路。


  • 傳統企業,應具備微商思維。

如果說現在還有傳統企業(行業)完全和互聯網不相關的話,很難想象會是一種什麼樣的境地。微商不是微信上的商人,更不是朋友圈賣產品的,而是通過移動穿戴設備銷售自己產品和服務的人。就此而言,微商更是一種營銷思維。

而傳統企業更應該藉助互聯網的力量,縮小甚至是砍掉不必要的資源浪費,提高單位時間內的所創造的效益。

因為相較而言,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並且在任何時間和地點都可以解決非上班時間所不能解決的問題。但遺憾的是,傳統企業(行業)想憑藉互聯網思維,或者說微商思維大行其道的任務,還很艱鉅。


  • 微商是趨勢,但朋友圈微商不是。

我一直都在強調一個觀點,朋友圈微商只是一種銷售渠道,換句話說,賣產品在那賣都可以,所以在朋友圈賣,毫無問題。

但容易被我們忽略的是,賣產品的人並不能很好的意識到品牌自建設的問題。

至少現在看來,如果說微信對微商全部封殺,那麼就將是微商的末日。因為能做到不依靠朋友圈,但又能做微商的人,少之又少。

所以我還是奉勸一句微商,做好自品牌,不依附任何平臺,才是真正的意義上的微商人。


第二部分:寶媽大學生為主力軍微商群體開啟工具效率時代

1、微商群體畫像

1)網紅。時尚達人、KOL、模特禮儀、淘女郎、微博女郎等活躍在微博、直播等社交平臺上的網紅人物,因為手中積累大量粉絲,微商就成了網紅們直接變現最便捷的通道和方式。

2)寶媽。有大量閒餘時間,因為同時要兼顧帶孩子,朝九晚五的工作並不適合寶媽,而低門檻、時間自由,利用碎片化時間就能發展客戶的微商,便成了寶媽們賺取零花錢,擺脫經濟被動狀態的最好選擇。

3)在校大學生。他們時間充裕,賺錢機會少,生活費有限,缺乏社會經驗,也想創造額外收入。在全民創業思想浪潮的影響下,很容易就選擇進入門檻低、又有上家帶的微商行業。

4)普通上班族。上班時間固定且工作輕鬆的工薪階層,對每個月僅有的薪水不太滿意,想利用業餘時間兼職創業,一來能增加收入,二來能自我成長學到東西。

總的來看,微商從業人員普遍社會地位不高,屬於素質低、學歷低、收入低三低人群,而微商又屬於低門檻低成本創業,與沒學歷、沒人脈、沒家底的屌絲小白一拍即合,是最適合屌絲們從事的就業選擇。微信獨特的社交屬性,有相對封閉的交流空間,並能實現直接轉賬交易,還能拉人建群實現團隊裂變,這都給微商的迅速發展提供了上好的溫床,各品牌代理團隊迅速壯大。

2、微商工具簡析

加微信好友、發朋友圈是微商們開展業務的主要渠道,一個微信號能加好友的上限是5000人,為了加更多的粉絲,很多微商都有幾部手機,同時登錄幾個微信號。由於底層代理基本上都是三低人群,這部分人群最愛的就是低端智能手機。據瞭解,在功能智能機市場中,每年有超五千萬的銷售量,主要銷往廣大的四線五線城市。此外,這些低端手機裡還會特別內置由第三方開發公司開發的山寨版本微信,實現簡單的微信文字語音聊天等功能,但要與SP扣費軟件遊戲中心捆綁。

微商常用的工具,還有在手機上安裝必要的功能性軟件,最普遍的是微信對話生成器,微商水印相機,各種一鍵轉發等工具。也就是說,微商在朋友圈發佈的聊天記錄、打款記錄、小視頻等完全可以用這些工具生成製作出來。由此可見,這其中的真實情況存在很大的水分。

2015年11月底,廣州警方發現網上有一款名叫“果然叼”的ios版微信外掛軟件異常火爆,該外掛軟件有無限制@好友查看提醒等功能,對用戶正常使用微信軟件造成嚴重騷擾,同時,該微信外掛軟件涉嫌謀取個人非法利益,造成微信使用者的用戶體驗、生態環境和用戶隱私權受到侵害。警方經過縝密偵查,於2015年12月1日偵破了這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件,在廣州、湖南省新化縣兩地抓獲包括開發者和主要經營者在內的3名犯罪嫌疑人,繳獲涉案電腦、銀行卡、手機等物品一批。經初步估算,該案涉案金額達3千多萬元。

無獨有偶,早在2013年1月,哈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發現,互聯網上有人在銷售“極光營銷軟件”,該軟件能向特定區域手機微信用戶投放大量招嫖等違法信息。犯罪嫌疑人以網上購得的源程序為基礎,自行開發“極光營銷軟件”,僱用他人制作,通過破解騰訊微信軟件通信協議,偽造手機物理地址,為客戶提供在特定區域內向微信手機用戶群發信息服務,並發展下線代為銷售,非法獲利100餘萬元。

此外,還有如吸粉神器,微信多開分身等各種付費軟件。在PC端上模擬微信, 虛擬地理位置定位LBS打招呼,批量導入手機或QQ號碼加好友,用以招嫖及詐騙信息等用途,受影響用戶數過千萬。


第三部分:防範微商生態的風險,遵守行業道德底線

1、微商生態分析

據有關數據統計,超過一半以上的微商都是採取直接打款為交易方式,主要是低價進貨後高價賣出,賺取中間差價的贏利模式,代理與代理之間更是通過拿貨量來決定,即批發零售之間的差額利潤。

微商的品類從面膜、化妝品到洗護產品,從服裝、零食到豐、美、壯等奇效產品不一而足,可謂基本涵蓋了快消品等零售商業的各方面。

微商主要獲取客戶的來源基本上以公眾號、或朋友推薦口碑傳播為主,主要銷售對象是21-30歲的女性群體。在整個微商行業,約有三分之二的微商是沒有線下實體店鋪的經營,這也意味著經銷商的資質信譽、商品售後等系列問題均缺乏保障。

2、微商引發的風險

1)涉嫌傳銷,層級利益掛鉤。多層級的代理,上下級有從屬關係,上級對下級有絕對的領導權和價格權。“雲在指尖”就是典型的例子,其假借“消費資本論”、“全新商業模式”、“分享賺錢”等噱頭,吸引了大量人員傳播和參與,導致非理性消費、過度營銷分享,使微信平臺中充斥“雲在指尖”傳銷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惡意推廣,破壞了互聯網環境、社會經濟秩序,是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所指的傳銷行為,也同時違反了《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協議》、《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

截止案發時,“雲在指尖”關注人數達2400萬餘人,繳費人數達260萬餘人,涉案金額6.2億餘元。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2016年10月,咸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公告稱,“雲在指尖”涉嫌傳銷一案已結案,咸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3950餘萬元並處150萬元罰款的處罰決定(咸寧工商處字〔2016〕37號)。同時,騰訊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平臺規則,以及工商機關的行政建議要求,對“雲在指尖”相關公眾帳號也進行了封號處理。

2)假貨氾濫,鼓勵囤貨。上級鼓勵下級囤貨,而下級缺乏足夠的出貨能力,以至於貨品大部分砸在了代理手中。基本上是80%的貨品囤給了代理,20%才被終端客戶真正消費。這種模式的代理一般都會鼓吹自己的代理去囤貨,囤貨的理由就是量大優惠,你才有價格差;囤的越多上級賺的越多,但下級就越苦逼,最起碼短時間找不到出路;

3)熟人變代理。微商的模式蔓延把身邊的朋友、閨蜜、同學拉介紹進來一起做,看起來固然沒有錯,也符合社交屬性,但不應該扯上明顯的利益關係;曾經同窗好友而今成為你的代理,很明顯的從他身上賺取差價,最重要的是你們所做的努力一樣,做的事情一樣,為什麼上級賺的比下級朋友多,最終純粹的朋友關係也會不復存在。

4)違規宣傳減肥功效。在微商渠道,違規宣傳“減肥”功效的普通食品層出不窮。與隨便果相似的梅子類食品,就有“清淨果”、“淨顏梅”、“纖體梅”和“酵素梅”等,它們大多標榜著“清腸”、“排毒”、“減肥”等功效。

5)價格虛高。一盒隨便果裡面有15顆梅子,零售價128元。隨便果代理從上到下分為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從一級代理開始,代理進貨價依次為60元、75元、90元。按照級別不同,一盒利潤可達到38元~68元。一位隨便果的代理透露,減肥需要食用隨便果5~10盒。照此算來,一個“療程”代理商最多可獲利近700元。

6)監管缺失。2015年8月,南京一90後女孩與前男友、前男友母親以及現男友四人,通過微信、QQ發展代理下線,銷售減肥膠囊。而這款所謂的減肥藥其中含有“西布曲明”,副作用極大,長期服用將會抑制中樞神經、嚴重損傷肝腎功能。因此,中國於2010年10月30日明令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西布曲明製劑和原料藥。

3、風險管控建議

1)對於黑色惡意的微商進行打擊。使用惡意營銷,惡意工具,以及利用地下產業鏈進行傳播的微商在各種角度上考慮都應該給予打擊。而對於微商形態的打擊除了建立一套產品平臺的規則,更多是考慮此行業生態的成本。換句話說,惡意的微商不可能完全禁止,只能提高其在微信生態中的寄存成本,重點安全策略引入政府背書。如:大量的海外代購可能構成走私,某些外掛工具、詐騙、非法集資、洗錢及假貨傳銷刑事打擊。

2)對於灰色地帶的微商進行業務策略管控。對於一些灰色地帶的微商,比如暴利產品但是對消費者並不會造成很大危害的形態,在中國互聯網長期存在,而我們也許需要的是進行保守監控,隨時觀測對微信生態的影響和其發展,進行下一步決策,淘寶電商數據可以相對公開,而社交屬性強的監控問題。不做純粹的一刀切的策略,引入彈性的業務策略。例:同樣的朋友圈內容,A用戶可以發,B用戶不可以。

3)提高正常的微商的營銷成本。過低的門檻和過於強的微信生態的信任紅利讓一些正常微商的利潤太高,也形成了另一種意義上的流量變現氾濫。通過安全策略適當的提高成本有利於整體的引導發展和對生態的保護,引導用戶到把純粹的營銷轉換到,產品上來,迴歸產品本源,用戶帶來用戶,口碑贏得口碑,發揮用戶主觀的方式,人工智能。如:暱稱,名稱備註,投訴等。

微信強關係鏈加上傳銷的屬性,容易催生兩大違規行為,一是微商依託微信好友發展傳銷下線;二是金融龐氏騙局,通過熟人關係誘騙,多是朋友圈直接傳播和公眾號偽裝傳播。


第四部分:知法守法不犯法,規避微商法律問題。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有幾個問題需要拋磚引玉一下。微商的法律分析實質,是混合了社交與商業兩者的特質,也正是因為這種混合,導致微信官方平臺在管控過程中既面臨著法律難題,也可能會遭遇法律風險。

1、准入條件設定的問題。由於微商用微信做生意,如果依照對商業的要求設定準入條件,就會限制社交;如果純粹依照社交規則,就會導致根本沒有準入條件。

2、運營過程中的問題:

  • 微商老闆到底是“個人”,還是應該成為“法人”?這裡涉及到如何處理稅收方面的問題。騰訊平臺是否會被利用來逃稅。

  • 騰訊對微商老闆的監控限度在哪裡?比如說,微商老闆把商品信息和個人社交資料混同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而微信朋友圈應該說還是一個隱私空間,在這種情況下,對其商業行為的監控是否會涉及到侵害其隱私權。

  • 糾紛處理機制。如果因產品質量、貨款支付等問題發生糾紛,騰訊作為平臺提供商,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騰訊是否準備了這樣的糾紛解決機制、責任分擔方案。

3、政府與微信平臺的職責劃分問題。如果單純是社交,則主要涉及輿情監控問題。但當社交和商業混同以後,以上的所有問題該由哪方來監管是個值得研究的課題。哪些該微信平臺來管,哪些是政府的權限,這需要預先有個方案。

4、微商行業有一個非常嚴重的現象:99%的微商品牌都存在偷稅漏稅的問題。微信的初衷是提供一種社交平臺,而微商是建立在社交平臺上的商業行為。據悉,大多數微商每月的交易額都超過了20萬元。面對如此數額的社交商業行為,如果按照商業的要求,所有的商業交易必須走公賬提供正規發票,那麼幾乎所有的微商品牌都不具備合法的商業經營資質。

以上微商帶來的種種法律問題,需要各部門一起努力,共同研究出臺合理的監管政策,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微信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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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5年微商發展的八大趨勢解析 . [2015-4-9]

13.微商亂象:“三無”減肥藥橫行 . 網易 . [2015-8-28]

14.微商不是朋友圈賣貨那麼簡單 . IT時代週刊 . 2014-11-23 . [2014-12-30]

作者介紹:微商阿牛,觸電會成員,中國亞健康行業微商第一人,阿牛筆記作者,《人人都是微商操盤手》主筆,本號是阿牛老師專門對微商行業的研究與剖析。點擊原文閱讀,深度鏈接。

觸電會:中國微商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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