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应级别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军选民用产品的装备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对象,应包括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装备预先研究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研究项目的信息发布对象,应包括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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