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異地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

9月1日起 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異地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

國家移民管理局通報,出臺22條改進服務管理的新舉措,將於2019年一季度之前分期分批實施,其中5項便利措施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項: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

第二項: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往來港澳臺團隊旅遊簽註。

第三項:內地居民在戶籍地申辦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等簽發時限均縮短到7個工作日。

第四項: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為外籍人員丟失護照急需補辦簽證出境等應急需要提供即時受理審批便利。

第五項:國際航行船舶船方或其代理單位可在網上申報出入境邊防檢查手續。

新政實施後,申請人可按照與戶籍地相同的出入境證件申請規定異地申請換(補)發證件。這批新措施全面出臺後,將實現出入境證件“網上辦”、“異地辦”、“就近辦”、“輕鬆辦”,中外人員、交通工具出入境通關更加順暢,外國人來華旅遊、工作、商務、創業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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