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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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一案再次开庭审理,法庭上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该案鉴定人出庭对鉴定意见进行了阐述和说明。70余名黄石市公安鉴定专业人员均到庭审现场,近距离地观摩了鉴定人员出庭协助法庭调查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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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人对鉴定意见进行阐述和说明)

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先后通过网络上的仿真枪支玩具店购买了7支仿真枪支,用于收藏、把玩。2017年11月28日,黄石市公安局依法对黄某的住所进行了检查,当场查获7支疑似枪支。经公安机关鉴定,认定其中4支为通过压缩气体为原动力的枪支。2018年2月,我院以被告人黄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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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

2018年3月23日,该案第一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黄某对其所有的4支枪支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基于所涉及的枪支鉴定问题的专业性、关键性和必要性,黄石市公安局鉴定人员出席此次庭审,针对被告人提出的疑问逐一做出专业解答,并充分阐述了得出该鉴定结论的理由和依据。经过鉴定人的说明,被告人黄某当庭表示对于鉴定意见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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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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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在法庭辩论环节,针对此次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了调查,对此次案件的主要争议进行了辩论。承办检察官也同时指出了这个案件的社会作用:被告人黄某虽然是以收藏为目的购买枪支,但其行为客观上助长了枪支的流通,刺激了相关的枪支上游犯罪,且被告人若保管不善导致枪支流入社会,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故应当对此类涉枪犯罪重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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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

此次庭审,是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严格司法、确保司法公正,将“三项规程”落到实处,也是从“以侦查为中心”到“以审判为中心”的重要一步。庭审实质化也给公诉人提出了新要求:证人、鉴定人的出庭,加大了庭审结果的不确定性和起诉风险,公诉人应当跳出常规的案卷笔录形式和内容审查方式,将对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的形式性审查转化为实质性审查,把鉴定意见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庭前,更好的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更好的将出庭公诉提升为诉讼艺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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