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第一军情


“猎巫运动”这样的词汇,放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当今社会来看,简直不可思议,在让人充满好奇的同时它又充满着无尽神秘色彩,世界上真的会有巫师吗?


巫师,肯定是不存在的,但在中世纪封建麻木的世人眼中,他们宁愿相信很多不可思议的事与巫术有关,进而他们发起了猎巫运动。

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猎巫运动”起初是由宗教支配的狂热社会运动,旨在争权夺利,但后来随着战争的行进,他本身的性质开始发生了改变,成了中世纪末针对女性的大规模迫害。

在天主教传入欧洲以后,天主教会高层为了能够长期维持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威,开始一系列打击异端的活动,由于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与新教在各地激烈的教派斗争,使得宗教之间的间隙与对立愈发严重,开始互相指责对方为“巫术”,长此以往,打击异端活动俨然变成了“猎巫运动”。

并且在猎巫运动期间战争频发,社会动荡不安,教权与王权的矛盾日益尖锐,直接导致了一些地区不再受国家的控制,一些民间的秘密组织开始觊觎政权,他们需要通过惩治社会中的失范行为来加强对当地的控制。

除了宗教冲突、战争频发以外,还存在一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那就是黑死病的传播,这几种因素加在一起,造成了全社会的极惧恐慌,人与人之间变的相互对立,人们开始将压力释放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起初,独居、年老、经济收入水平低的人们都是“猎巫运动”的迫害对象,但是在一名修道士出版了《巫婆之锤》以后,一切都变了,底层女性成了猎巫运动的主要迫害对象 。

修道士在书中是这样写的: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缄默不语,这就是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她在被审问时显的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如果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的撒谎。

如果把“规矩”写到这种程度,那么对于权利高层来说,证明被告人就是女巫已经变的非常简单。

他们把被告人的手脚绑住,然后放到水中,上浮的就是女巫,下沉的无罪,而被证明是女巫以后,就会被处以火刑。在他们看来,火刑可以防止灵魂超度,一举将“女巫”挫骨扬灰。


因此,欧洲中世纪延续数百年“猎巫运动”,本质上就是一场整体社会背景下的集体恐慌事件,宗教势力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推力作用,而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女性,根本没有能力对抗人文主义和教权主义,她们最终难逃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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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小小嬴政


我们对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的印象,更多的是来自于那些艺术大师们对于宗教艺术的创造,而对于思想方面的钳制,天主教可并没有打算放弃,宗教裁判所采取的是上扛下打——下,是瞄准与神学对着干的人文主义者,是神学与科学之争;上,是针对的本土原始宗教,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争夺解释权的问题,解释权带来信仰,信仰带来信众,信众带来利益,利益这块蛋糕没人愿意分享。

女巫的定义,就是欧洲本土文化中会使用巫术、魔法、占星术的拥有超自然能力女性。在现实中,她们通常会使用草药治病,会根据经验预测天气,预测个人命运,简单说来,跟中国古代的方士、算命先生角色差不多,你看到她们这些能力想到诸葛亮也毫不为过,在欧洲大陆,一直不乏她们生存的土壤,总能混口饭吃。

公元1484年,教皇英纳森八世发布清算女巫的檄文,宣称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并绝对不能够被轻易饶恕,自此,广大的神职人员被投入到大规模的惩处女巫的集体行动中去。为了坐实女巫们的罪名,神职人员炮制出《

巫婆之锤》一书作为行动纲领,被广泛应用于辨认女巫。

作为撒旦的代言人,她们经常被描述为邪恶而淫乱,勾搭男性并偷取他们的器官,残害婴儿,挖出他们的心肝......

辨别她们倒是十分简单,把她们中的个体放在天平上,另一端放上一本圣经,只要她比圣经还重,那么她必须就是邪恶的巫!或者干脆把她们扔进水中,漂上来的,不用说,仍然是妥妥的女巫,等待她的将是被烧死的命运。

仅在16世纪到17世纪这短短的一百多年间,在这政治正确的口号下,被审判并处死的女巫就超过了20万人。在针对这些少数人群的杀戮中,总是不乏因私人报复产生的冤假错案,很多无辜女性也难以幸免。女巫、男巫、她们的助手、亲戚、朋友等关系密切者往往都牵连其中,很多小城市因此丧生的人口达到了十分之一的恐怖级别。

教会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辨别女巫的标准,连同女巫们残害男性与婴儿的“罪行”,后世却被遥远东方的义和团运动摁到了他们自己身上。

教会同样没有想到,西欧停止猎巫运动百年之后,后世的苏俄时期又捡了起来,如法炮制,这次被当做巫师被肉体消灭的却是他们宗教人员本身,其时其地,多数人对少数人总不会缺少戕害的定义,除了巫师、还可以被命名为“害虫”、“寄生虫”、“某派”,随你怎么说,只是因为他们是少数人。


历来现实


猎巫行动,发生在15世纪末的欧洲。在这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欧洲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宗教都在大力的追捕和屠杀巫师,尤其是女性巫师。对他们进行各种非人的折磨,不合理的秘密审讯和关押,甚至直接将他们丢进火堆。

一、

猎巫行动本质上仍然是天主教对异教徒的镇压和清洗运动,这在欧洲的历史上一直存在。但直到15世纪的“猎巫行动”,天主教徒们对魔鬼的恐惧上升到极点,疯狂搜捕他们认为是魔鬼附身的人,由此成千上万的人(绝大部分是女人)被迫害致死。

原因其实和当时欧洲的自然灾害、各种灾乱有关系。如基督教会的巴比伦流亡,1337年到1453的英法百年战争,此外还有十四世纪的大饥荒和黑死病(1347-1350),这些常人无法理解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只能把原因归咎为魔鬼及巫师有关,由此便展开了一场对巫师的清洗行动。

二、

当时识别女巫的方法也是毫无科学依据,这也造成了大量的无辜女性受到伤害。

据历史记载,宗教一般通过在女性身体上寻找所谓的魔鬼标记来判定他是不是女巫。魔鬼标记就是身体上的特殊标记,用针扎不会流血,嫌疑人也没有丝毫疼痛为依据。

另外一种方法就是观察法,首先将嫌疑人用绳子捆绑在密室,一般两到三天。然后再门上开一个小洞,观察有没有“小鬼”从此洞进入为判断依据。而所谓的“小鬼”其实不过是甲虫,老鼠一类的动物。


这场旷日持久的猎巫行动,直接造成了数十万人被指为异端,巫师而惨遭杀害,女性群体大幅度减少,人们丧失信心,以及社会动荡等负面影响。


奇点历史


大约从15世纪开始,欧洲对“巫术”进行了强烈的排斥和镇压,直到17世纪中叶才消停。但是在这个漫长的镇压过程中,人们把80%的矛头指向了女性,也就是对“女巫”进行大量的猎杀。那么偌大的欧洲为什么会对女性进行如此的镇压和审判呢?

首先,欧洲人认为,巫术代表着黑色弥漫,是对世界无形力量的一种阐释。而当时也正处于西欧的宗教改革时期,所以人们对巫术神话的一切说法选择了无条件的相信。1848年教皇英诺森八世颁布的皇教谕令标志着欧洲猎巫运动的开始,此后人们疯狂的迫害巫师,宗教法庭用火刑架等残忍方式惩罚着他们所认为的罪恶代表着“巫师”。尤其是在诛杀令颁布的后两年,巫师的死亡数量开始飙升,因为一个宗教判官,编写了一本叫作《女巫之锤》的手册,里面详细的描述了识别女巫的方法,以及推行恶魔教化论,让人们更加相信巫术的黑暗力量。

而当时欧洲社会出现的疑难疾病横行,人畜不育,自然灾害等现象直接推动了猎巫运动的发展。因为在当时,人为的力量无法解决这些难题,于是人们面对绝望的境遇,习惯性的就会找个“替罪羊”来泄愤。很快就有人传出,这一切灾难都是居心叵测的巫师所为。而在欧洲,由于受“圣经”的影响,大家都认为男性是强大的,而女性是是邪恶的不祥之物。所以女性成了当时社会最大的受害者。而那些孤寡贫困的弱势群体和一些女性儿童,自然就成了人们泄愤的最主要工具。于是好多女性惨死在火堆里,好多被投河,手段极其残忍。


第一军情


欧洲曾经产生了一支强大的“女巫军团”,数量达到了10万人!这不是好莱坞电影,而是实实在在的历史。只不过,这些女巫的命运没这么好,她们都死于卑鄙、下流、残忍的“猎巫运动”了。

中世纪的欧洲,最残忍最黑暗的时代,各种荒唐离奇的事情也不断地冒出来。


到了15世纪,欧洲人还是没有走出黑死病的阴影,连年的战乱也让他们时刻面临死亡。教会为了提升自己的权威,开始主导猎杀女巫的运动。

煽风点火、四处宣传,人们开始狂热的相信魔鬼就在人间,各种疾病、战争、死亡、不幸,都是魔鬼带来的。而女巫,就是魔鬼的化身,或者是魔鬼的“情人”。

慢慢的,欧洲人相信女巫都有魔法,她们邪恶、淫乱,赤身裸体的骑着扫把飞来飞去。时不时还配制古怪的草药,身边还跟着一只黑猫。



但是,女巫在哪里呢?

女巫就隐藏在普通人身边,所以,看到可疑的女人,就要抓起来审讯,看看她是不是女巫。如果是的话,就要被处死。

以至于发展到后来,只要有人告密,这个女人就会被抓起来审讯。告密者有奖赏,可以随意陷害女子。比如某人看上了村里的一个漂亮姑娘,去求婚人家不答应。于是,他就可以去找教会告密,于是,这个女孩就会被认为是女巫,在劫难逃。


为什么说猎巫运动是卑鄙、下流、残忍的呢?

除了告密,栽赃陷害导致的无辜者被抓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种脑洞大开的审讯手段。

并不是说抓住了女巫就立刻烧死,审判者们还要装模作样的走程序:审判,让女巫认罪,然后公开处刑。

审判过程,不要说普通女子,就算是真女巫,就算是真魔鬼,都要甘拜下风。

一般来说,一旦被诬陷为女巫,都会立刻被抓起来,带到专门的审讯室。在这里,“女巫”会被扒光衣服,然后绑在拷问台上,用针刺遍全身,有时候会往女巫体内灌“圣水”,甚至侮辱、玩弄受刑者。

如果不承认自己是女巫,那么,各种残忍奇葩的刑具就来招呼了。

比如著名的“女巫的椅子”,就是一把布满尖刺的椅子,女巫赤身裸体的坐在上面,手脚被绑住。尖刺扎入皮肉,极其痛苦却又不会立刻死掉。

比如犹大尖凳,就是一个金字塔一样的木制刑具,女巫会被扒光衣服吊起来,然后骑坐在尖凳上,忍受巨大的痛苦。有时候,审讯者还会在女巫的脚上拴上石块,增加重量。

总之,就是各种审讯手段,如果承认了,那好,任务完成,可以弄死她了。如果不承认,那就是魔鬼的力量,接着用刑,折磨到承认为止。

就这样,无数的女子被诬陷为“女巫”,成了牺牲品。



一旦被迫承认了,就要公开处刑了。就像中国古代菜市口砍头一样,欧洲人也会去围观。而且,他们的兴致更高,更热闹。

每次有处刑仪式,就像马戏团的表演一样,万人空巷。广场上不仅有围观的人,还有各种小商小贩兜售商品,非常热闹。

人们兴奋地看着被扒光衣服的女巫,她们要么被活活烧死,要么被投到河里淹死,或者直接砍头。而这些,都会让围观者感觉很刺激、很兴奋!

当然,猎巫运动中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女巫,还有男巫。但是男巫的数量不多,只能达到女巫数量的零头,所以,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当时欧洲人热衷的,就是观看折磨女性。

这场轰轰烈烈的“猎巫运动”,极尽卑鄙下流。从开始到结束,肆虐了欧洲差不多300年时间,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但是根据专家估算,受害者不会低于10万人。

那是一个荒诞残忍的时代,教会的黑暗,人们的无知,造就了无数女人的悲剧。


七追风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这是《旧约》里记载的一句话。15世纪末,欧洲开始发起残忍的猎巫运动,接下来的一百多年,在整个欧洲,成千上万的女性巫师遭到非人的折磨,被以各种各样残忍的方式处死!


为什么基督教文化下的欧洲会发生如此跨世纪的屠杀呢?我觉得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就是人们的宗教信仰,第二就是社会生活艰难的真实情况导致。

“黑暗的中世纪”,相信很多朋友都听过这几个字,为什么说欧洲的中世纪是黑暗的呢?因为整个中世纪将近一千年,欧洲都是在神权统治下,每个人都被一分为二,灵魂属于上帝,受教会支配,肉身属于国王,受世俗权力支配!其中,世俗很大程度上受宗教影响,人们就活在这神学弥漫的天空下!



等到了十五世纪,西欧开始了宗教改革,人们认为巫术代表着黑色,后来教皇颁布谕令,标志着猎巫运动开始,人们在宗教的大旗下,开始了疯狂的追杀巫师,而男人被认为阳光的代表,所以受迫害的基本上都是女巫师。


还有个原因就是欧洲中世纪社会问题频频出现,人们生活难以为继,导致精神上很容易对宗教信服。当时,欧洲灾害频发,黑死病盛行,大街小巷弥漫着恶臭,每天都在死人。如此情景,人们的精神开始变得脆弱,变得极端,于是当有了一个导火索,大家便一哄而上,抓住“替罪羊”泄愤!

社会的暴动是难以控制的,在猎巫运动中,很多无辜的女性受到迫害。人们用原始的方法判断女巫,比如,身上有特殊标记而且用针扎不会马上流血的,还有就是把人绑在一个屋子里,关紧门窗,观察三天,如果有老鼠虫子之类的进入,就说明被绑的人是女巫。


在猎巫运动中,数十万女性被认定为女巫,接着惨遭杀害。很多人为了报私仇,诬陷清白之人,这种情况很常见,甚至一些谦虚而纯洁的少女一样被指认。

当人们丧失自信而又有统一精神存在的时候,一般都会有大的社会动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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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小史官


欧洲人至今仍把中世纪称为“黑暗的中世纪”,除了可怕的黑死病之外,伴随黑死病而来的还有残酷的“猎巫运动”。“猎巫运动”主要针对的是女巫,而这场运动最终转化成为欧洲中世纪女性的灾难,始作俑者便是教会。



欧洲的巫与中国古代的巫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欧洲的巫,尤其是女巫其实被定义成为了撒旦的使者,是在人间勾人魂魄的。而中国的巫那很多都是国师,是能跟神对话的人。所以,在中世纪的欧洲,由于宗教的极端狂热,巫被看做是不洁的人,是可怕的黑死病的传染源,一旦有人被认定成巫,那么等待她的只有被烧死的命运。

并且中世纪欧洲的“猎巫运动”还有一套标准的教材叫做《女巫之锤》,这是1487年由两名宗教裁判官英斯蒂道里和斯伯伦吉所合著。这本书里不仅有着关于女巫的判定规则,甚至还有关于如何处决女巫的刑罚,真可谓是光怪陆离,花样百出。



黑死病使得整个欧洲陷入恐慌,那种动辄消灭一个城市人口的病魔使得整个欧洲人与人之间几乎没有信任可言。在这种情况下,“猎巫运动”就变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疯狂迫害,只要有人向教会指认你是女巫,那么你基本难逃烧死的命运。因为判定女巫的标准让人瞠目结舌。



将女性放在天平的一端,另一端放本圣经,你比圣经重,就是女巫;将女性扔到水里,你沉下去淹死还则罢了,你要漂上来就是女巫;长得好看,能暗送秋波的女性,会被认为是被魔鬼附体,也是女巫……总之,只要有人举报,你就难逃被认定成女巫被烧死的命运。以至于圣女贞德也是被当做女巫被烧死的。在整个“猎巫运动”中,共有20万欧洲女性被当做女巫而惨死。


傅斯鸿


在电影中,巫婆的形象也是更多的来源于欧洲白种人,他们似乎无所不能,因为有巫术。而很多人又对巫术无比的着迷,于是就吸引看大量的信徒,随着信徒的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对信徒思想的教化,之后就是拥有无比的权利和利益,这就是一种信仰可以带来的东西,当巫术的发展壮大的时候,触及到了教会,原本教会就是思想领袖,怎么会让其他人来抢夺他的利益和权利呢,所以就触发了猎巫运动。



在1484年,教皇英那森八世,发布讨巫檄文,说他们十恶不赦,荒淫无道,专门勾引男人,所以要对她们采取行动,为了这次运动还颁布了《巫婆之锤》一书作为指导,主要用于辨别女巫。而辨别的方法也是可笑至极,把一个被举报为女巫的人放到天平之上,另外一段放一本圣经,如果比圣经重,那就是女巫,还有方法是扔到河里,如果可以浮起来就是女*巫,所以,只要被举报,谁都逃不了。最可恨的是,很多人借此机会报私人恩怨,和她有仇的人举报为女巫害死他人。



而处死这些女巫的方法就是活活烧死,在现代的电影中出现过,其实女巫就像我们古代的算命先生,或者道士这一类迷信的角色,在欧洲很多地方都可以凭借巫术混口饭吃。

在一百多年间,被处死的女巫超过了20万人,其中很多事杀错了的,比如私人恩怨的,其实她们根本不是巫师也直接处死,审判的标准也是一个巨大的bug,其实还不如说是他们故意的,就是想把这个巫族消灭。而从当时社会背景来说,那时候自然灾害严重,因为女巫一直以自己会神力,但是却解决不了问题,所以就开始抵触巫师,而巫师又是以黑色为代表,所以在原本就社会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就把巫师当成出气筒,向这个群体发起了进攻。



通过这个让我联想到了纳粹德国残忍杀害犹太人的事情,希特勒发布号令说犹太人是世界上最没用的民族,最愚蠢的,这样民族应该从地球上消失,所以就开始了大量的屠杀,屠杀的数量多达几百万。


一个看历史的小矮人


巫术控告有助于社会控制。控告可使每个人反省自己的行为,压制与共同体不同的人格,这样可防止反社会和敌对行动的出现。当卡古鲁人怀疑自己是邪恶巫术的牺牲品时,会找出有关的巫师,并交付社区审讯。如涉嫌者有罪,就会被鞭答致死,如无辜,原告就得付赔偿金。一般嫌疑最大的是以下几种人:

(1)经济上成功的人;(2)有力的酋长和头人;(3)不守规矩的人;(4)一个不受丈夫驾驭的妻子;(5)多妻中嫉妒其他妻子的女人;(6)拒绝履行重要的亲属义务的人。很显然,这些人要么有利用巫术获利的嫌疑;要么根本就是不符合共同体普遍道德标准的人,或可称为社会控制的边缘人。巫术指控不会发生于关系密切的人之间,但也不会是完全陌生的人,因此巫术指控和亲疏关系之间的关系呈曲线型变化。

艾伦·麦克法伦(AlanMacfarlane)对英国埃塞克斯地区巫术案件的研究证实了这种观点。在英格兰地区,邻居之间的紧张关系更容易导致巫术指控的发生,相互之间的争吵令、借贷,甚至是过分殷勤的行为都容易引发日后的指控;而亲戚关系(包括姻亲关系)在巫术指控中不具有显著的影响。同样巫术控告通常出现在“有一定的分化”的社会,既不可能出现在狩猎、采集和放牧的社会(相互依赖以致达到共生状态),也不会出现在现代城市中。“譬如在苏格兰,巫术案件主要发生在东部沿海地区、西南部土壤肥沃地区以及整个低地和边境地区,而不是高地,显然“农业经济比高地的畜牧业经济更能诱发社会的紧张形势,换言之就是更易产生巫术控告”。

因此,在欧洲的巫术迫害中,大多数的案例都发生在小村庄中。小村庄的居民不仅迷信,而且他们相互认识,不受欢迎的人很难被忽视。很多学者将重点集中在小村庄邻里间的紧张关系上,Thomas一Macfarlane模式某种程度上也属于这个范畴。巫术控告有助于社会控制,它往往成为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德意志威斯特伐利亚地区的一个名叫Lemgo的城市就是很好的例子。17世纪末,当地的政府把搜巫作为打击对手的有效手段,他们利用搜巫有组织地清除异己和城市中有势力的家族


李三万的三万里


在欧洲中世纪,一股“猎杀女巫”的运动疯狂兴起。在《旧约•出埃及记》中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在巫术理论家们看来,女性因为其思维能力的低下、身体的薄弱、强烈的欲望,所以她们非常容易被魔鬼引诱,成为魔鬼的使者。在文艺复兴时期,甚至有人认为女性“傲慢自大、固执己见、控制欲强、嫉妒、饶舌、虚荣、贪婪、放纵、不贞、肉体和精神的低劣、反复无常”。人们甚至怀疑女巫们会用婴孩炼成“魔鬼油”,并将扫帚作为飞行工具,她们会让可恶的猫来做肮脏的勾当,并且甘愿遵从魔鬼的任何指令。为此,就要想尽一切方式,不惜一切手段处死那些该死的女巫。那么谁是女巫呢?

谁是女巫

哪里有这么多的“女巫”。几乎所有被处死的“女巫”都是普通的妇女,她们根本就不懂得任何邪术,她们只不过是普通的巫医、或是异教徒、甚至在野外寡居的老妇。就连圣女贞德都没有逃过女巫的命运,15世纪初,圣女贞德因为巫术罪被处死,贞德出生在英法百年战争时代,她曾义无反顾的帮助了法国当时的王子查理七世。她帮助查理七世赶走了英国佬,但并没有因此而过的荣誉,反而查理七世因害怕贞德的盛名影响他的权威,给她钉上了“女巫”的名头,用一万英镑的价格将她卖给了英国佬。

宗教法庭则控告贞德巫术罪和异端罪。但经过查证贞德属于处子,也就是说魔鬼并没有跟她发生过任何关系,于是在行刑前的头一天,一群肮脏的看守将她的贞洁玷污。1431年,贞德作为女巫在卢昂广场被烧死。

执行者们认为这些“女巫”早已被可怕的魔鬼施了魔法,因此对疼痛早已不再敏感。所以人们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任何酷刑。

针对“女巫”的刑罚

当时的史料记载道:“当一个女巫在行刑时因忍受不住痛苦,而转动眼睛时,这意味着她正在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的眼睛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已经看见了自己的魔鬼。这表示她有力量挺住这些酷刑。因此需要更严厉对她进行更严厉的折磨,如果她忍受不住断了气,这显然是魔鬼致使的,为了不让她洩露秘密。”

一个女子被控告为“女巫”后,不管有罪没罪,她所面临的只有死路一条,因为审判时的每一个回答,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眼神,都会被视为有罪的表现。

17世纪的一本《基督徒的回忆》中这样描写惩治到惩罚女巫的画面“使用酷刑的人胜过地狱的幽灵。我看到分离的肢体、掉落的眼球、分离的脚、缠绕在关节上的肌健、扭曲的肩胛......受害者被提起和落下,被旋转或被被倒置。我看到过行刑者用鞭子鞭打,用带刺的棍棒重击,用针刺,同长矛乱捅,用硫磺灼伤,用油浇以及用火烧……总之,所有的一切都比真正的魔鬼还可怕”

后记

总之,在15至18世纪的“猎巫运动”中,大约有20万“女巫”被用各种方式杀害。虽然焚烧女巫的熊熊火焰早已熄灭,但这种人类之间残忍的相互猎杀的行为依然值得警醒和反思。文艺复兴让人们看到了新生,但猎巫运动又让人们陷入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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